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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京山县

发布时间: 2015-12-21 13:38:56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近年来,京山县紧扣生态京山建设主题,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县域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为目标,着力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取得一定的效果。截止2014年11月,京山县共申报创建生态镇15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8个、市级1个),申报创建生态村329个,(其中国家级21个、省级147个、市级161个),申报创建单位(绿色机关、学校、社区、医院、宾馆、企业)259个,绿色家庭12000户。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公众对环境满意度达到98.5%以上。

1.建设现状

1.1围绕农民增收,发展生态农业。一是依托“三新”发展高效农业。以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为方向,大力发展以“五个一”工程为重点的高效农业。2013年,京山县被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先进县,全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先行县。二是依托“两转”发展规模农业。全县土地流转率累计达到54%,平均每年农民转移3万人以上,集约土地、规模经营已成为主要模式。三是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全县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1000余家。201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0696元、增长13.1%。

1.2围绕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一是开展绿色示范村创建活动。结合湾子林改造,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二是开展农村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种植循环发展模式,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大力扶持农作物桔杆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大力建设村级生物净化污水处理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保洁长效机制。三是推广运用农村清洁能源。特别是美丽乡村试点示范村都推广应用沼气、生物质气炉、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路灯。

1.3围绕生活舒适,建设生态人居。一是推进新型农村新社区工程建设。采取市场代建、集体统建、产业与社区同步推进、统规自建等不同模式,因地制宜启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26个,农民通过拆旧建新改善居住条件。二是推进旧村房屋立面改造工程建设。以旅游环线为重点,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建设,对全县35个自然村落的1500多栋房屋进行连片改造,形成白墙黛瓦、风格雅致、环境洁净、生态良好的新型农村社区自然景观带。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重点是在农村长年开展“一建三改”、“四归五清”等环境整治活动。

1.4围绕民生和谐,打造生态人文。一是农民权益维护全覆盖。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山林承包经营权全部确权到户,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已全面开展,2015年可全面完成。二是农村公共服务全覆盖。义务教育普及率、适龄儿童入学率、新农合参合率均达到100%,每个村建有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中心。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电力、公路、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全面普及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四是平安创建全覆盖。全面实现农村社会管理网格化,农村社会治安良好有序。

1.5围绕工作落实,完善推进措施。一是规划引领。完成了京山县城乡统筹规划编制,根据农村人口逐年减少和当前合村并组的实际,重新调整村庄布局,完成了部分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二是政策引导。专门出台了涉农资金整合方案,集中3.4亿多元资金建设美丽乡村。三是群众主导。充分发挥群众在美丽乡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如编制规划时,根据群众意愿保留了若干个一般社区,作为中心社区的延伸点,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在村庄建设中,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投资投劳。四是示范带动。全县共确立9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逐步推广,确保效果。

2.存在的问题

2.1党政统领作用发挥不够。主要表现在各级党委、政府对美丽乡村建设没有形成一个具有指导性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思路;没有明确一个具体负责的组织机构和牵头单位;、没有制定一个较为完善的目标体系和评估办法;没有出台一套体现政府引导的扶持政策。

2.2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主要表现在认识不高。部分群众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美化农村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重要性认识不高,有的甚至认为是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热情不高。在一些地方,由于群众认识不到位,导致美丽乡村建设参与度不高,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村干部的事、是政府的事。素质不高。突出表现在群众长期形成的传统落后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难以改变。如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建的生活习惯,家庭式零散的传统畜禽养殖模式、使用化肥农药的传统农业种植模式,等等。

2.3整体工作推进不够。主要表现在“五个滞后”:一是规划编制滞后于整体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普遍存在缺乏系统规划的问题,在编制规划时往往是重建设、轻产业,重发展、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二是生态保护滞后于产业发展。重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配套措施和污染后的治理,重经济发展、轻人居环境改善。三是基础设施建管滞后于发展要求。建设标准不高、管护长效机制不健全,如设施农业不发达,农村电压不足、负荷过重。四是技能培训滞后于农民需求。农民对新技术、新模式、新品种的运用适应性不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很明显。五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滞后于发展速度。目前,体制机制性障碍已成为影响农村快速发展的最大瓶颈。如加快农民土地、房物等从财产—资产—资本—资金的转换受到很多制度性障碍,目前只开展了耕地承包经营权、山林经营权抵押贷款,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没有形成,农民对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有待完善,难以真正实现城乡“同权同价”。同时,农村产权交易、抵押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改革尚未启动。

3.发展对策

3.1以党政统领为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推进“三农”工作的牛鼻子工程来抓,从落实“四个一”入手实行高位推进。一是要确定一个发展规划,解决“要不要建”的问题。县级要有一个具体的实施意见,镇级要有明确的推进计划,村级要编制详细的实施规划。二是要明确一个专门的组织机构和牵头单位,解决“由谁来牵头建”的问题。成立由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个具有综合协调职能的单位具体牵头负责。三是制定一套详细的目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解决“怎么建”的问题。明确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验收评估办法。四是出台一套扶持政策,解决“政策保障”问题。

3.2以群众参与为主体。具体做到“三抓”:一是抓宣传。通过政策宣传、算帐对比宣传、典型示范宣传等多种形式,让群众改进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抓培训。加强推广“一高三新”技能培训,增加农民收入;加强“一建三改”、“四归五清”培训,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农民转移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本领。三是抓引导。通过规划引领、典型示范、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3.3以产业发展为支撑。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要确立主导产业。通过主导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二是要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开展农业结构调整,推广“一高三新”,加速土地流转,实行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高效化生产。三是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激发农业生产活力。

3.4以生态保护为主线。一是要坚持绿色生产。引导农民进行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增强环保意识。二是要加强农业生产面源污染防治。特别是要高度重视规模养殖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防治工作。三是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染处理。加大农户改水、改厕、改圈力度,大力推广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生物净化工程。四是要加强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加强农作物桔杆综合利用,继续实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

3.5以民生改善为目标。一是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房屋立面改造,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二是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设施一体化。加强农村教育、卫生、养老保障工作,加大对农村水、电、路、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三是要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各类财产权、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工作,维护农民的各类权益。四是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安全问题。

3.6以文化传承为灵魂。因地制宜,能建则建、能改则改,尽可能保持原有村落风貌,着力抓好“四类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一是以古村落、古建筑为主的建筑文化;二是以红色根据地、历史文物遗迹为主的历史文化;三是以农民艺术、生产生活习俗等为主的非物质文化;四是以珍惜古树、古井为主的生态文化。

3.7以工作创新为驱动。一方面,要抓好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创新。要鼓励基层大胆尝试、先行先试,探索出群众乐于接受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如在建设新型农村新社区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方面,可以根据村级区位优势、经济实力、农民意愿选择不同的建设模式,避免村级形成新的建设债务。另一方面,要抓好体制机制创新。重点要在四个领域进行大胆尝试:一是要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改革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制度,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二是要创新农村公共设施管护机制。三是探索解决新型农村社区“1+X”模式建设过程的系列问题,如农民户口问题、宅基地和承包耕地分配问题、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现实问题。四是创新农村融资模式。重点在抵押方式、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等方面开阔思路、大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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