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和深圳湾口岸: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15-12-09 14:16:59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五、项目节能量及节能效益
图说:数据图
注: 9-12月份为深圳湾照明系统改造阶段,如上图所示,仅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月均可节省电耗14万kwh。后期随着空调等大型用能设备的运转及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节能效果将进一步显现。
深圳湾口岸项目综合改造后预计每年节约电量约246.5万千瓦时,共计节约能耗费用约226.78万元,减少使用302.96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757.4吨。
该项目的实施降低了深圳湾口岸的能耗支出,减少了相应二氧化碳的排放,不但有效降低了口岸的运营成本,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深圳湾口岸作为公共机构节能排头兵的社会形象。
六、商业模式
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效益分享年限为6 年,由深圳市海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实施EMC合同能源管理期间,设备投入全部由海源公司出资,产生的节能效益按比例分享。EMC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期满后,设备无偿移交给深圳湾口岸管理处,产生的节能效益全部归业主方所有,海源公司提供设备终生有偿服务。
项目改造完成后,海源公司承担后期整个项目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节能管理师、规划师的作用,实地监测各项能耗设备运转,定期进行实时数据统计分析,在合同期内逐步深挖节能空间。
海源公司与项目业主单位保持良性互动,协助业主制定各项节能措施,免费为业主单位员工普及成熟节能技术与节约理念,对相关能耗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节能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