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与江苏省政府联合召开会议 部署整治打击骆马湖非法采砂
发布时间: 2015-06-17 15:44:23 | 来源: 水利部 | | 责任编辑: 君君
本站讯 6月14日,水利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宿迁市联合召开骆马湖采砂专项整治会议,贯彻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部署骆马湖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切实保障骆马湖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矫勇,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骆马湖是淮河流域第三、江苏省第四大淡水湖,总库容21亿多立方米,是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的蓄洪湖泊和行洪通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调节水源地和输水干线,也是徐州、宿迁两市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暴利驱使下,骆马湖非法采砂问题日益突出,已对防洪、供水、航运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不利影响,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河湖管理的难点,采砂管理形势十分严峻。
矫勇指出,水利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骆马湖采砂问题。近期,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和徐州、宿迁两市联合印发了《关于禁止在骆马湖水域非法采砂的通告》,徐州、宿迁两市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指挥部及工作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水利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南水北调办等单位对整治打击骆马湖非法采砂进行了现场督导。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迅速行动,强化巡查监管和执法打击,湖区90%的采砂船已按规定到指定水域停靠,部分采砂船只撤离了湖区,整治行动初见成效。
矫勇强调,要严厉打击,全面整治骆马湖非法采砂。一要统一思想,全面禁采。各地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紧迫感,按照全面禁采要求迅速开展行动,有序开展集中打击和专项整治。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骆马湖采砂事关流域防洪安全和南水北调供水安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采砂管理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加快建立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制。三要突出重点,高压严打。严打违法偷采行为,狠抓源头治理,把好出入湖区“关口”,坚持陆治水打结合。充分发挥水利、公安、国土、海事、航运、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优势,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一个拳头共同打击骆马湖非法采砂行为。四要强化督导,保障实效。要及时跟踪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定期组织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通报制度。五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教育引导、集中宣传、重点曝光、群众举报等形式,为打击骆马湖非法采砂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矫勇强调,骆马湖采砂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全面禁采局面,保障骆马湖水域长治久安。一要理顺采砂管理体制,由地方人民政府作为骆马湖采砂管理的责任主体。骆马湖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对采砂管理和禁采工作负总责,并负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河道采砂立法工作,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立法,为骆马湖采砂监管提供法律支撑。三要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确保骆马湖管理秩序。四要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综合执法功能,加大对骆马湖采砂活动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适时组织专项打击行动,保障全面禁采顺利实施。五是要抓紧组织编制骆马湖综合利用保护规划,实现骆马湖功能的充分发挥和有效保护。
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强调,沿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骆马湖采砂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按照“依法管理”的要求,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禁采决定。一要加大禁采力度,沿湖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骆马湖管理局是禁采责任主体,要勇于担当,勇于负责,像对待防汛工作一样,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政府负责、水利牵头、各部门配合的责任制,加强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二要强化行政执法,依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行政执法,对抗拒执法、非法组织者严厉打击,依法起诉。三要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骆马湖禁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强化流域和区域配合,全力恢复骆马湖水域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和南水北调东线供水安全。
宿迁市、徐州市、江苏省水利厅、淮委沂沭泗管理局、新沂市和宿迁市湖滨新区相关负责人作汇报发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及江苏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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