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康:增加农村养老机构 改善农村养老难
发布时间: 2015-03-05 15:43:31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沈晔
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已经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 农村老年群体规模大、比例高、增长快,他们的生活水平低下、健康状况不佳、自理能力下降、经济来源匮乏,但除极少数“五保”老人实现了集体养老外,其余绝大多数老人的养老方式还停留在传统的主要由子女或家庭赡养的形式,农村养老机构缺乏、养老方式单一、老年人医疗保障缺乏的问题突出。
高德康代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高德康代表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作为来自农村基层的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常熟市康博村党委书记高德康谈及农村养老的话题就收不住:“现在农村家庭生活负担确实重,在苏南地区独生子女政策相对执行得比较好,当前农村‘421’(上有4至8个老人,下有1至2个未成年孩子)家庭普遍存在。此外,农村有个普遍现象,很多农村年轻人在城镇打工,家里大多只剩下老人和孩子,留在家乡的年轻人结婚后也会相继与老人分开生活,对老人难以照顾服侍周全。同时,老人在‘居家养老’的模式下,对老人精神生活的关注更是有心无力,精神赡养无从谈起。”
高德康代表认为,农村要增加养老机构的覆盖面,并配备相关养老配套设施和医疗设施。“目前农村养老机构严重不足。乡镇的养老院,收养的大都是孤寡老人(即“五保户”),很难覆盖全农村。而一些社会化养老机构大都着眼于城市和农村中的富裕人群,收费标准高,农村家庭难以承受。“他建议改变过去主要靠国家和集体投入的单一投资渠道,通过政策引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院,加大农村公益性养老院的建设力度。例如,可以鼓励更多的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当地企业参与公益性农村养老院建设,国家可以在土地供给、资金扶持、税收政策等方面适当支持。
高德康介绍说,农村老年群体的医疗保障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农村老年人普遍身体差,慢性患病率高,传统的养老院功能单一、设施简陋,只能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护,不能满足慢性疾病老人对医疗、护理和康复的需求。庞大的慢性病老年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突出。高德康代表建议,一是要普及农村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保必保。二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落实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提高老年人的报销比例。三是鼓励培养扎根农村养老事业的医疗技术人才,加强老年护理专业队伍建设,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将各类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等。
高德康代表也表示,目前来看“居家养老”仍然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因此,要创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家庭为核心、以村镇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支撑,为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娱乐、老年教育、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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