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电商平台改规则需提前一周公示
发布时间: 2014-12-31 09:49:25 | 来源: 北京商报 | | 责任编辑: 曹洋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对规则的朝令夕改,一直受到商户的诟病。商务部日前发布《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对第三方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和修改提出要求,其中,电商平台如果修改规则,需要提前7天征求意见。
事实上,早在2013年9月,商务部就已经发布过《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当时被看做是中国首部网络规范,对此前游走于灰色地带的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进行监管,内容包括平台方修改规则需征求意见并在实施前公开;平台需要将实施的交易规则进行备案;在规则修改过程中,平台应主动采取相应的过渡措施;平台需要接受第三方监督和举报等。值得注意的是,与征求意见稿不同,日前发布的交易规则对修改规则前的征求意见时间进行了调整,从征求意见稿的15天,缩短至7天。交易规则于本月24日发布,并将于201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平台规则的突变,已经成为最为困扰平台商家的问题。此前京东副总裁蒉莺春在拍拍网上线时特意提出,“保证平台规则的稳定性,绝不会自作主张,不考虑卖家利益随意调整规则”。这也被看做是对淘宝频繁修改规则的正面攻击。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淘宝分别于2011年、2013年先后两次受到平台商户的围攻。2011年10月,淘宝商城发布《2012年招商续签及规则调整公告》,提高商家缴纳年费及违约保证金费用,引发“淘宝‘伤’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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