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五项医改工作惠民生
发布时间: 2014-12-16 13:29:22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近年来,西宁市坚持把深化医改和推进卫生计生工作作为善待民生、体恤民生的重中之重,持续深入推进医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群众普惠医改红利。
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群众健康得到新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统一由2013年的470元提高到今年的510元。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9.2%、99.8%和99.05%。城乡居民在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80%和90%。实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筑起了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常规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道保障线”。截至目前,全市办理大病保险1.7万名,补偿患者医药费用9000万元;民政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达12.5万人次,补助资金2.32亿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和困难家庭的就医负担。实行基本医保统一由社保部门管理,实现了统筹区域和省内就医即时结算,使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带来的实惠。
二是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综改成果得到新提升。加大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和规范使用的监管力度,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覆盖率、零差率持续保持在100%。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今年6月1日起,全面推进在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200种省内药物增补目录,建立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机制。同时,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及医用耗材按规定统一网上采购制度,继续实施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工作,落实第二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对边远农区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力度,药物配送率达到96%以上。进一步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巩固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运行新机制,扎实推进紧密型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村医生聘任制和乡镇卫生院团队服务工作,全市已签约城乡居民家庭52.5万户,签约率达86%。同时,创新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健康评估、双向转诊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契约式服务新模式,基层综合改革成效显著。
三是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公立医院改革充满新活力。启动实施全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政府补偿机制,将人员工资、学科建设、基本运转等经费纳入财政补助范围,促进县级医院健康发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对县级医院使用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全部取消药物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对县级公立医院重新核定人员总量,建立以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分配制度。在三县分别组建8个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建立和完善县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城乡医疗服务新机制,进一步推进县级医疗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改革。深化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西宁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市级五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同工同酬”差额补助资金。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在市级综合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三大医疗卫生服务总院主导作用,初步形成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出台《西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简化转诊手续、规范转诊流程,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全市三、二、一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36%,上升10%和10.87%,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防治结合的就医新秩序正在逐步形成。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已为20万名(次)住院患者提供服务。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助推城乡统筹发展新局面。近年来,该市先后筹措资金5亿元,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所有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目标。筹资1.16亿元,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对6所县级综合医院进行改扩建工作。筹资5亿元加强市级公立医院建设,市级三所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市一医院门诊楼、市三医院儿童诊疗中心,完成市中医院、市口腔医院调整迁址。与此同时,鼓励多元化办医,招商引资15亿元启动海湖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引进民营资本4.6亿元,创办6所民营专科医院,多元办医格局初步建立,有力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日益增强,群众就医环境不断改善。
五是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释放均等化服务新红利。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加大绩效考核力度,转变服务模式,规范使用资金。精心实施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率达100%。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将服务项目由11类增加至14类,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已为225万城乡居民和流动人口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8.8%;将13.1万名高血压患者、3.5万名糖尿病患者和5424名重性精神病人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为17.18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组织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7069人、妇女宫颈癌检查9008人、乳腺癌筛查4912人、叶酸补服5631人,免费为贫困居民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普惠城乡各族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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