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11月19省份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541个

发布时间: 2014-12-15 14:45:23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  责任编辑: 曹洋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11月1日至20日全国秸秆禁烧工作情况。11月19省(区、市)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541个(剔出卫星误判火点,不含云覆盖下火点),较2013年同比增加314个,增幅为138.3%。

这位负责人介绍,本年度秸秆禁烧全国集中执法检查于11月20日结束,据卫星遥感监测和各地现场巡查检查结果,11月1日至20日在上海、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1省(区、市)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在其他19省(区、市)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541个(剔出卫星误判火点,不含云覆盖下火点),较2013年同比增加314个,增幅为138.3%。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11月1日至20日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分布情况看,火点数排名依次为黑龙江213个、辽宁172个、吉林76个、内蒙古23个,山西、新疆各11个,山东9个、河北6个,北京、天津、宁夏、江苏各3个,安徽2个,湖南、陕西、江西、甘肃、浙江、河南各1个。其中辽宁等10省(区)火点数较2013年同比有所增加,辽宁增加161个、黑龙江增加157个、吉林增加62个,山东、内蒙古各增加9个,江苏、北京各增加3个,陕西、浙江、河南各增加1个。安徽等8省(区)火点数较2013年同比有所减少,安徽减少20个,河北、江西各减少17个,宁夏、新疆各减少8个,山西减少7个、湖南减少3个、天津减少1个。从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强度看,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火点强度排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辽宁0.042个、黑龙江0.018个、吉林0.014个、北京0.013个、天津0.007个。

这位负责人介绍,2014年秋季,部分地区出现了秸秆焚烧火点反弹,部分地区秸秆禁烧的成果得以巩固。其中,山东省淄博市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有力措施,统筹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赴现场视察工作落实情况,2014年取得了全市夏季秸秆焚烧火点大幅减少、秋季无火点的显著成效,其经验及做法值得各地借鉴。一是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市政府成立了由农业、环保、公安、消防、节能等部门组成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联合办公室,明确分工,分头把控,实施考核问责;二是加大投入,源头管控。安排1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三是宣传引导,严格执法。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广大农民提高秸秆禁烧意识,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并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焚烧秸秆的通告》,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焚烧秸秆。

这位负责人强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国务院颁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已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防止违法焚烧秸秆出现反弹,切实履行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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