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通知: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

发布时间: 2014-12-10 14:32:26   |  来源: 安徽日报   |     |  责任编辑: 曹洋

 

冬季是重污染天气高发期,雾霾频现牵动公众神经。记者12月8日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获悉,为做好监测预警,该站发出通知,要求各市监测站在今冬明春会同气象部门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为重污染天气趋势分析、预警等级确定、公众健康指引提供技术支撑。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各市监测站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与气象数据的关联性分析,当可能出现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或灰霾、沙尘等重污染天气时,及时会同气象部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在确定建议启动预警应急响应时,及时编制信息专报,报至有关部门。

今年5月,《安徽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就环保、气象部门监测预警作了细化规定。根据该细则,环保、气象部门负责联合开展区域或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及其后2天重污染天气潜势分析,以有效支撑应急决策,最大限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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