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雾霾 自贡市对建筑施工扬尘“宣战”
发布时间: 2014-11-15 13:59:44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 责任编辑: 曹洋
施工现场车辆带泥上路
冬季来临后,自贡市内雾霾天气明显增多。昨日,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在自贡市建筑学校组织召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会,市规建局、城管局、环保局、各区县政府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参加会议。会上,规建局发出《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建筑扬尘“宣战”。
视频曝光
通报部分工地扬尘现象
在工作会上,规建局以播放视频的方式,对自贡市内多个施工现场作出公开通报。在视频中显示,自贡龙湖金帝广场和沿滩新城严家村11组(创兴城十字路口)施工现场对车辆冲洗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带泥上路现象严重。
除了车辆带泥上路的现象外,紫檀国际施工现场混泥土搅拌车作业时泥水乱流现象严重,造成二次扬尘隐患,多次被环保部门通报,一直未见改善;在创兴城会议中心施工现场便道出口未设置冲洗设施和定时洒水保洁,车辆出入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卧龙湖安置房项目施工现场渣运车辆在土石方挖掘、转运过程中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现场扬尘污染情况严重。
三步治尘逾期不改最高罚10万
“11月15日施工单位自查整改,12月1日到12月20日集中整治,12月20日到12月31日执法检查。”在《通知》中显示,从本月中旬起,全市建筑系统将开展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在执法检查中不合格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中应当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控制扬尘、噪声等污染,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违反施工现场容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通知》中提出,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要对建设工程承包方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等处罚。
惩罚逗硬防治不力将降信用等级
“我曾经在成都新会展中心路过一个工地,发现他们封闭遮挡、湿法作业都处理得不错。但是在自贡凤鸣苑小区门口却看到,因为道路没有硬化处理,一辆摩托车路过后,整条路都是尘土。”规建局局长曾健举出一正一反两例并指出,在治理扬尘上,各个环节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依托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平台,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监管联动机制,将施工现场查处的违法违规事实录入诚信考核体系,实行动态管理。。”自贡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学良在会上表示,对扬尘严重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扬尘防治不力的各类企业,可以采取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参与招投标,甚至清理出自贡市建筑市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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