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年内淘汰10万辆黄标车老旧车 提前淘汰有补贴

发布时间: 2014-11-13 15:44:52   |  来源: 广西新闻网   |   作者:潘锦才 王艳群   |  责任编辑: 曹洋

 

限行

黄标车将“举步维艰”

根据交警部门工作部署要求,今年11月底前,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将划定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年底前将实施限行区域黄标车分时段限行,重点城市核心区域全天禁行。2015年6月底前,所有设区市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将禁止上路行驶。

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以及机动车排气污染减排工作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不仅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职责,同时还涉及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南宁市有关部门表示,由于相关配套政策和工作程序仍在制定和完善中,暂时只能依靠强制报废手段实施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截至今年10月,南宁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678辆,按计划,到年底前,该市将淘汰约2.23万辆。

另外,南宁市将在今年11月底前发布黄标车限行通告,12月起正式对市区内黄标车限行区域实行限行,同时进一步加强路检路查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并强制报废不达标车辆。

声音

提前淘汰可获补贴

记者了解到,有些老旧车的车主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被交警查处,车辆仍可以正常上路。

据介绍,接下来,全区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时通过短信、电话、函告等方式告知车主,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11月20日起,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集中开展办理老旧车注销工作,严格路面执法,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合格的老旧车辆上路行驶的一旦被发现,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查扣和处罚。

车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属于强制淘汰范围的车辆,可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老旧车注销登记手续。同时,未取得绿色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

此外,为提高广大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积极性,我区将出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指导意见,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可获得一定的政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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