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气污染防治 构建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格局
发布时间: 2014-11-13 15:44:15 | 来源: 人民网 | | 责任编辑: 曹洋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市民的身体健康、财产安全,合肥市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之一。11月12日上午,人民网安徽频道先后走进合肥市庐江县郭河镇、同大镇,实地暗访了秸秆禁烧情况。所到之处,大片的水稻田地里,农民不是正在忙着秋收,就是已将秸秆打捆准备离田,但均未发现火点。
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今年秋季,我们镇有8万多亩秸秆禁烧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6万亩收割”,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副镇长张桂兰介绍说。他们把水稻秸秆还田和打捆离田综合利用作为主攻方向,并鼓励和扶持企业、合作社等采取“秸秆利用+收储站+村+农户”的收储模式,集中收购秸秆。从源头治理,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据合肥市相关负责人介绍,自9月20日合肥市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没有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环保部环境卫星和气象卫星也均未发现合肥市有秸秆焚烧火点。而禁烧期间,合肥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据介绍,在禁烧的同时,合肥市正着力构建以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为主,秸秆堆腐还田、秸秆打捆收集为辅的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格局。截至11月10日,合肥市448万亩水稻,已收获完358万亩。而已实行旋耕还田、田边堆肥、打捆收集及离田堆放的秸秆,占已收割水稻、玉米面积的近七成。剩余已粉碎的秸秆也将陆续开展旋耕作业处理,初步实现了秸秆的多元综合利用。
严格实行秸秆禁烧奖惩制度
在合肥市庐江县郭河镇,副镇长张佑胜介绍说:“我们镇秸秆禁烧严格实行奖惩制度,按每村(社区)8000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由村统一调配使用,用于秸秆禁烧期间的工作费用和值班补助等。而镇分工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均须缴纳责任保证金。”据介绍,在禁烧期内,如因禁烧工作不力,发生焚烧现象,则扣减保证金。而对完成禁烧任务的,则予以一倍的奖励。
据悉,从9月20日至11月20日,合肥市开展首次秋季秸秆禁烧,禁烧区扩大到全市域,还将垃圾、荒草、落叶纳入禁烧范围。同时,对农民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堆腐还田和搬运离田且不露天焚烧的,将给予一定的补助。
而对于违反规定,焚烧秸秆、荒草、落叶的,将由环保部门对当事人处以每起200元的罚款。焚烧垃圾的,将由城管处以每起100元罚款。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还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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