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 2014-11-13 15:50:04 | 来源: 法制日报 | | 责任编辑: 曹洋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需要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并举。前不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一些常委委员建议,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真正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
陈秀榕委员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此次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深入分析大气污染源,从源头上认真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应措施,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分工责任,加大督查工作,形成防治合力,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公布的数字和老百姓的感觉不一样。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罗亮权委员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继续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办法,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新格局。要明确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配合,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推行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真正达标。
蒋巨峰委员强调进一步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他说:“大气污染在一些方面有其特殊性,比如交通的粉尘和尾气是流动的,建筑工地现在不是一个一个,而是一片一片的,诸如此类,都较难界定具体责任主体是谁。”针对这种情况,他认为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可行又有效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二是研究能够明确界定究竟谁是责任者的可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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