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今冬治霾出重拳 环保煤炭部门首次联合执法

发布时间: 2014-11-04 10:15:56   |  来源: 山东   |     |  责任编辑: 曹洋

 

环保、煤炭部门重拳出击,在高速下路口,国道、省道主要路口等地设置煤炭卡口,堵住劣质煤进入淄博市的主要通道;煤炭经营企业进场集中经营……这是《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颁布以来,环保、煤炭部门第一次采取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旨在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明年起煤炭经营企业进场集中经营

近日,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管工作调度会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淄博市将重点做好煤炭清洁利用监管,其中一个重点是抓好经营性储煤场地规划。会议指出,每个区县原则规划建设1-2处集中经营性储煤场地,限定2015年1月1日后煤炭经营企业进场集中经营。煤矿企业、燃煤企业、洗选加工企业和铁路专用线、转运站等储煤场地必须按《淄博市储煤场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整改达标,年底前达到建设标准,逐级进行验收。2015年1月1日后,采取联合执法形式对不符合要求的场地进行清理、取缔。

同时,要抓好煤炭质量指标的控制,市及区县认真落实对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煤炭质量的抽查工作,源头管控,确保燃用煤炭为优质煤炭。此外,要严把煤炭进口关,在高速下路口,铁路站点,国道、省道主要路口等地设置煤炭卡口,堵住劣质煤进入淄博市的主要通道,确保进入淄博市的煤炭全部为优质煤炭。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监管工作的保障措施,淄博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区县也要成立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保有3-5人的工作班子。在日常监管中,经信、公安、交通、环保、城管、工商、质监、煤炭等部门定期召开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煤炭清洁利用和煤炭污染防治重大问题,经常性地开展执法联动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自10月16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主要检查煤炭购销台账建立和煤炭购销数量情况;煤炭购销渠道及煤炭来源和销售去向登记情况;煤质检测信息制度的执行情况;煤质检测制度执行和煤炭质量指标情况;燃煤单位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煤炭、环保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严格进行查处。记者采访获悉,此次活动是《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颁布以来的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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