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大气污染举报案件很多 真正查处仅占12%

发布时间: 2014-11-02 14:20:18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  责任编辑: 曹洋

 

不过,报告也同时指出,在科技方面,对污染来源、成因和传输机理研究不够,对PM2.5的形成机理认识不清,对气象过程对污染的影响机理不明。

“污染物浓度在下降,但老百姓感觉环境还在继续恶劣。是不是还有其他很重要的污染物遗漏了,这需要深入地研究。”闫小培表示。

马志武委员也认为,大气污染的成因有很多,但目前对来源的分析不够清楚。因此,对于大气污染来源和传输问题的解析,必须进一步加大科技研究的投入,尽快从成因上找出问题来,才能使治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果。

“现在各地都很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且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很多地方对大气污染源并不清楚,如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生活污染等在城市的大气污染中究竟各占多大的比重?周边污染对本地污染究竟有多大影响?这些问题不研究清楚,怎么能保证解决大气污染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刘政奎委员指出。

很多委员都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工作不应只是一次性的任务,而要成为一段时间内的任务,连续几年都在同一区域进行执法检查,这样可以倒逼地方探索防治大气污染的新路径。

报告中梳理了造成大气污染的诸多因素,其中能源结构不合理是重要一项,国内燃煤污染的问题很突出。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达36.1亿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5.7%。特别是在北方冬季采暖期,燃煤量大面广、管理粗放,城郊和农村散煤燃烧后直接排放,导致空气质量季节性下降尤为明显。

以大气污染情况较为严重的京津冀地区为例,北京目前年均燃煤量为2100万吨,天津将近7000万吨,而河北省则有近3亿吨。

显然,燃煤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报告中进一步称,目前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改善能源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重视不够,煤炭消费量增长较快,弃风、弃光现象严重。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建议要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根据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的实际,建立和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推动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沈跃跃表示。

与此同时,应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广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加强电网建设,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我国的煤炭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优质煤炭的比例不高,这就要求我们在大力度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的同时,还要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闫小培委员建议。在他看来,煤炭的清洁利用技术的改进和提升非常重要。

闫小培还建议,制定政策者应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

在他看来,目前节能减排方案主要针对万家重点企业,这些重点企业能耗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60%以上,但没有具体的排污比例数字;而中小企业的数量非常多,有些中小企业用的很多都是劣质煤,劣质煤的燃烧是不充分的,排污很严重。

“我相信如果有统计的话,大量的中小企业排污的量也是比较大的,所占比例可能也是比较高的。”闫小培表示。

因此,他建议,加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力度,不要仅仅局限在抓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还要把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如何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也成为分组审议时委员们所关注的一个重点话题。

“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地方政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责任尚未完全落实。”沈跃跃在报告中坦承。

报告中披露,对于环保执法,有的地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存在人情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违法排污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排污费收取不规范,存在少征、漏征现象。

除此之外,地方基层监管能力也的确存在着严重不足,“调查难、取证难、查处难问题突出”。

“大气污染源点多面广,基层环保执法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沈跃跃表示。

据沈跃跃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在本次检查中,各方面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亦提出诸多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比如,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强化对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建立和完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科学制定和修订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要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尽快形成一个较为成熟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如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沈跃跃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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