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大气污染举报案件很多 真正查处仅占12%

发布时间: 2014-11-02 14:20:18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  责任编辑: 曹洋

 

10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今年5月至9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3位副委员长带队,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共41人组成5个检查组分赴10省(市)进行了检查。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各地各部门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法律制度、依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修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表示。

报告对目前国内大气污染防治现状给予了全面评价,对当前所存在的问题并未讳言,直陈“形势依然严峻”。

“从检查情况看,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沈跃跃在报告中直陈问题。

本次执法检查组奔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均为目前大气环境质量较差的区域。“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效果还不是很明显,今年10月,北京连续4次较长时间的重度污染,表明情况依然十分严重。”参与分组审议的侯义斌委员表示。

报告指出,2013年,环境保护部接到的举报案件中,大气污染类占73%,但在全年查处的案件中,大气污染类仅占12%。

参与了此次执法检查的袁驷委员说:“大家都说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要求修改法律。其实法律对违法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而且有的规定的处罚力度还很大。但正如报告中所说,举报的案件很多,但真正查处的才10%多一点。这实际上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闫小培委员认为,大气污染防控的关键在于抓落实。有了法律法规,有了节能减排的方案,关键是如何落实到位。

袁驷建议,应当建立更加严厉严密的监管体系,更加公正有效的监察取证手段。“否则,再大的整治力度都会打折扣”。

朱静芝委员提出,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部门之间的权责界限,落实责任。“现在关键问题是责任不落实,而责任不落实的最根本原因是权责边界不清,执法不到位。只要把各部门的责任划分清楚、落实到位,我们的空气质量肯定会有很大的改观”。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2014年上半年,74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7.9%,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6.5%,达标天数比例提高1.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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