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铿: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观点与建设
发布时间: 2014-09-28 09:58:5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君君 | 责任编辑: 君君
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著名经济学家—贺铿
很高兴参加2014城市发展与生态平衡高层论坛,祝这个论坛圆满成功,我发言的题目是新型城镇化的基本观点。大家知道城镇化概念是2000年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决定中重点提出来的,到现在14年来,我们认为我们始终没有真正在城镇化问题上下过工夫。走的是房地产造成的这样的一条路,不重视人的城镇化,不重视农民工的市民待遇,而且一味的发展大城市,留下了许多后遗症,一是流通人口膨胀,交通拥堵;二是环境恶化,雾霾扩散;三是强制强迁,社会矛盾加剧;四是城乡加剧,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发展越来越不平衡。
李克强总理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试点工作的座谈会,强调我国经济保持中高收入增长迈向高端水平必须用好新型城镇化这个强大的引擎。我就这个会议精神谈自己的观点。
第一个观点加快城市化发展是加快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有人认为我们现在一些问题是城市化速度太快的结果,这个观点不正确。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快城市化。改革开放34年来,我国经济有不断的长足的发展,城市化速度也比较快。从1978年到2011年城市人口从1.72亿人增加到6.9亿人,城市化率从7.92%提升到51.27%,平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按照城市户籍人口算,按照真正的城市化来算,我们真正的城市化率我认为只有35%。官方统计的数据当然是53%左右,但是我们前两年的人口普查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数字就是有2.63亿的城市流通人口,所谓城市流通人口就是没有固定的职业,也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真正的市民的基本待遇,这部分人我们不能算他真正城市化了,我们真正的城市化率只有35%多一点。
一个发达国家必须是要走向高度的城市化,现在全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城市化率都在90%以上,大家都认为韩国和中国的台湾省是中等发达水平,他们的城市化率是87.5%。邓小平同志曾提出到2050年要达到中等发达水平,我们要真正实现中等发达,也就是2050年我们应该城市化率在80%以上。现在离这个时间已经只有35年了,目前还只有35%的城市化率,一年一个百分点还不够,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第二个观点城市化的核心问题是发展产业,真正做到人的城市化。要着力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让他们在城里安居乐业,发展产业就是要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岗位,人的城市化就是要让进城的农民,脱掉农民工这个帽子,让他们享有城市市民同等的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的待遇。这点我们在过去是不够重视的。
第三个观点城市化的方向必须重心向下,让农村适应劳动力尽可能在家门口就业。要统筹发展,缩小城乡和地区发展的差距,缩小这个差距应该说是新型城镇化的一个根本任务。我们在过去的城市化过程当中只注意珠三角、长三角、北京、上海这些地方的城市化问题,因此我们全国的2亿多所谓农民工就是成为两栖的,不断来回迁徙的人口,这不是真正的城市化。
城市化要向下,重点要发展县及县以下的小城镇,在新型城市化过程当中,发展和繁荣县域经济,在县域发展城市一定要坚持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来的坚持依托现有的山水脉络,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在促进城市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当中,要保留村庄原始面貌,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条件基础上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建设田园化城市。
第四观点要坚决防止新的造城运动,城市化会带动房地产,但不等于是房地产。一些人将城镇化等同于房地产是完全片面的,也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坚决反对造城运动,防止大建新城市风,防止制造新的房地产泡沫。要依靠市场力量和国家规划引导,逐步的实现两横三纵的格局。
去年7月25日习近平同志在政治局常委会上有一个报告,他说我最新调查了12个省,省会城市规划55个新城,144个地级市规划了200个新城,161个县级市规划了67个新城,新城的占地面积超过老城面积的一半以上。这个数字不得了,我们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去搞所谓新型城镇化,将会比过去的城镇化带来的问题会更多。
第五个观点城市化要顺其自然,引导平衡发展。德国的城市化经验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德国实行城市化是比较早的国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基本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现在德国城市化率95%,八千多万非农业人口,其中2/3居住和工作在2000到10万人的小城镇上,1/3居住和工作在十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德国的特大城市是很少的,超过200万人口仅仅是柏林,超过100万人口只有慕尼黑和汉堡。不像我们动辄就是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很多省会城市要搞所谓国际化大都市,一个水资源都非常缺乏的鄂尔多斯,也规划一个300万的城市,基本盖起来了。完全不按规律办事,城市发展既要有规划又要靠市场,不能靠人的意志,先入为主,这样是搞不好的。哪宜居哪不宜居,都是由资源、交通、产业和物流决定的。我们现在已经形成这些城市,绝大多数都是自然形成的,不是规划出来的。资源、交通、产业和物流情况是在不断变化的,政府只能因势利导,不能先入为主。我们很高层次研究机构得出这么一条所谓意见,就是说从中国的宜春和桐城,画一条线,这条线的东南在宜春,这完全是主观主义的。
大家可以想1867年之前,俄罗斯把阿拉斯加卖给了美国,他根本不知道那个地方是可以发展,是可以宜城的,现在阿拉斯加建设非常漂亮,不仅产业很齐全,城市非常的漂亮,是一个旅游圣地。所以随着交通资源产业和物流状况的不断变化,我们要根据这个情况自然的引导城市合理的发展。
第六个观点农业现代化是城市化的前提,我们今天来了很多地方的领导,改革35年来,在农业现代化方面注意是很不够的,如果没有真正的农业现代化,我们的城市化是不可能真正发展好的。改革土地制度应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也是城市化的重要条件。因为土地制度不改革,大农业的发展不可能,因为土地制度不改革,我们许多农村的房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因为现在农村的农民的宅基地都不能自由买卖,要卖只能卖给本村,这种规定是完全脱离实际的。因此我们现在在农村可以看到许多盖的很漂亮的房子,在外面打工挣钱回家盖房子,近处一看门上一把锁,在那不会有多少人住,只是春节回去过年才打开这把锁住一住,这种情况是非常糟糕的。所以我们必须在土地制度的改革上下工夫,在农业现代化的问题上下工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的实现城市化,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让农村有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
第七个观点大城市要消肿,大城市的消肿不是我提出来的,实际上工业化国家早就遇到了这个问题。英国的伦敦进行消肿是采取卫星城的办法进行消肿的。他的卫星城不是像我们所谓的卫星城,在那只盖住的房子而没有产业,它的卫星城住和产业是相匹配的。所以我们像天通苑住那么多人,上班还是在城里头,交通非常的繁忙,非常的拥堵。美国也出现了这个情况,美国在上世纪50年代提出对纽约等大城市消肿,在三年之内将纽约的人口规模减少了25%左右,用的都是经济的政策的办法,引导人们自然的向需要发展的地方去。我们现在上海、北京搞得这么大,不消肿怎么办,北京现在已经不宜居了,天天PM2.5是100以上。现在还是许多人希望到这来,为什么?因为在这有优质的社会资源,最好的学校在北京,最好的医院在北京。这么多优质的社会资源你必须用政策把他引导到需要发展城市的地方去,让所有的地方都有好的社会资源这样才行。我们必须用政策对北京、上海、深圳包括许多省会城市进行消肿,不能这样一味的扩大。我到北京来的时候只有二环,后来是三环、四环、五环、六环,现在还在搞七环,这是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呢,这种发展模式是不可理解的。一定要发展小城镇,一定要重心向下,要对大城市进行消肿。
最后一个观点城市化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我们的新农村建设热闹了一两年,现在不那么热闹了,我们的新农村建设我认为是根本搞得不对的,把外面的墙粉刷一下,里面什么产业也没有,让领导来了看一看,这种新农村建设没有多大作用,必须跟城市化结合起来。在这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日本1955年12月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构想。
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前后搞了30年。第一阶段是1955年到62年七年他们一开始就确定要进行重点建设的新农村,是900户到1000户以上的村在建。900户、1000户那不是真正的农村,是一个小镇了。一开始搞新农村建设,思想里面就是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这七年当中投入很多,财政给予支持,政策银行给予支持,对这些解决了一个根本问题就是战后农产品匮乏这样的情况。这一阶段有经验也有问题,进行评分下来之后总结了几年开始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1967-79年,这一共进行了13年,突出的是搞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村基本建设和经营现代化的建设,每个市中心除政府补贴了以后,政策银行有大量的贷款。到70年代初,日本的农业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水利化等等,农村农业总产值将近翻了一番,增长177.6%。农民的收入达到了33313日元,这是什么概念,当时的农村和城市拿工资的人比较,农村的平均收入比城市的工薪家庭平均高出12.7%。
第三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末,这个阶段基本思想是把各种非农的产业,特别是工业引向农村,引向已经建设的新农村。1971年他们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就是《农村地区引入工业促进法》,相继制订了新事业的创新促进法,以及地区中心小城镇建设及产业设施新布局促进法,吸引城市工商业产业向农村延伸,促进小城镇产业发展。并且提出要把农村建设成为不亚于城市的强磁场,把青年人牢牢吸引在本地区。而磁场的吸引力在于产业,所以必须立足于本地区的条件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种产业。
日本是一个人口比较多,资源比较少的国家。他的许多做法,许多经验应该说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一动就说新加坡怎么样,新加坡的经验我们能学吗?弹丸之地几百万人,他能做到你能做吗?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放眼世界,了解人家城市化是怎么样的一个过程。
我就讲这么几个观点,供各位参考,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