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福县

发布时间: 2014-09-18 13:37:03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文化公园

回顾四年来的创建工作,安福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保障,凝聚创建工作合力。主要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5位县领导分头负责,25个重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划分和职能分工,划分了片区,成立了5个专业工作组,分别由一名县领导牵头负责,形成了高位推动、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以专业工作组为主、单位为辅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安福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片区、专业工作组和各部门、各单位。各片区、工作组和单位将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做到责任到人。三是宣传发动到位。通过在县内新闻媒体开辟创建专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开展问卷调查、制作公益广告牌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来。四年来,先后印发了宣传手册2000余份,创建问卷15000余份,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牌32个,促进了全县干群创森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参与创森、个个服务创森工作的良好局面。据调查统计,市民创森知晓率达95.2%,支持率达98.6%。四是督促检查到位。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督查和技术指导组,建立了日常督查和奖惩机制,分别由5个县领导带队,对各单位植树绿化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未完成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曝光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任务。

(二)规划引领,打造特色森林城市。重点抓住四个突出:一是突出绿化品位。根据安福县生态环境、地貌特征和历史,近四年县财政共投入1000多万元,聘请高资质设计单位完成了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道路绿化设计和其它公共设计等规划编制,注重依托现有的水系、山林、湿地、绿地等地域类型,以生态园林、山水园林、文化园林、亲民园林为理念,着力构建“多通道”、“多节点”的城市绿化格局。二是突出规划设计。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安福县充分利用生态学原理,将县域范围内的自然植被、河道、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带的保护和恢复,城市中心区绿化改造提升,城乡绿化通道建设,公园、游园建设等方面内容纳入规划范畴,构建了功能完备、风格独特的城市绿地格局。三是突出布局合理。在城市绿化工程设计中,坚持做到“三个倡导”,即倡导以乔木为骨干的复层种植群落为主,适地适树的乡土植物和节水耐旱植物为主;倡导常绿和落叶并举,慢生速生兼顾,林相与季相搭配,美化与香化同步,平面与立体结合;倡导规划设计人性化,景观塑造简约化,种植配置自然化,资源能源节约化。着力构建完整的城市绿化体系,确保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四是突出规范管理。主要是严把“三关”,即:严把规划公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绿化规划》,将其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严把规划审批关,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制办法,明确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严把规划实施关,建立了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实行 “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监督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按标准同步配套建设绿化工程,巩固和扩大了城市绿化成果。

(三)创新机制,多方筹集创建资金。为解决创建资金问题,安福县确立了“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各类资金”的原则,采取“财政出资、招商引资、部门出资、社会捐资”等方式,多渠道筹资建设资金。四年来,累计投入资金近5亿元用于森林城乡建设。在城市绿化建设中,城区重点工程建设和公共场地、街头绿地、社区空闲地、已投入使用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以及各街道绿化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解决;单位庭院和园区企业院内绿化资金由各单位、企业自行解决;在建未竣工验收住宅小区绿化由开发单位和县财政各一半承担;学校、医院、城中村绿化采取自筹与县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同时,采取共建、捐款、捐建等形式,发动和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单位、个人认建领养绿地。在通道绿化精品工程建设中,采取财政全额投资,国有林场承建,产权归林场的模式,全面落实经营管护主体,做到有人建,更有人管。在生态富民产业建设中,采取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财政扶持、招商引资、投资投劳等形式解决建设资金。在生态林业建设中,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原则,积极争取各类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盘活绿化用地、创新投资模式等多种形式吸纳各类资金。

(四)建管结合,巩固创建工作成果。一是建立绿化管理制度。坚持建管并重,依法治绿的方针,先后颁布实施了《安福县通道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安福县城区绿化管理实施办法》、《安福县城区绿线管制办法》、《安福县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对全县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的监管执法机制,为造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创新绿化管养体制。在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上,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绩效考核制、奖惩兑现公开制,实施了“以钱养事、以事定岗、以岗定人、绩效挂钩”绿化养护模式。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对城市公共绿地、行道树、庭院绿化都确定专人实施养护管理,将城区园林绿化管理纳入各单位“门前三包”范围,由各单位负责管理。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按属地、权属管理原则,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养责任。同时,加大依法治绿力度,对违反规划、侵占绿地、损毁绿化、砍伐树木、损坏绿化设施等行为,坚决依法制止和查处,有效地巩固了绿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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