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
发布时间: 2014-09-18 13:32:45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二、建设渝西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主要工程措施
大力实施九大生态建设工程,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宜游四位一体城市发展新区。
(一)工业污染管控工程
1、严格环境准入。新引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环境准入规定,禁止新建(扩建)火电、冶炼、水泥、化工等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建设影响饮水安全的项目,严格审批涉及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在发展壮大机械加工、电子信息、新型建材等产业中,大力引进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绿色环保的项目,加快形成低消耗、低排放和高产出的发展模式。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城镇及旅游度假区全部采用节能灯。
2、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企业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和环境风险管理,鼓励企业实施升级改造,降低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对水泥、建材等行业实施废气、粉尘深度治理工作,对燃煤锅炉进行限期拆除,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或关闭。
3、加快小企业退城步伐。对县城建成区、蒲吕场镇和安居古城保护区内,以门面或楼宇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工业企业、工业个体户,进行就地规范管理或引导搬迁,无证经营的予以取缔,符合入园条件的鼓励入驻园区,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则搬迁至县城规划控制区和蒲吕、安居古城规划控制区外。2015年底前,将完成城区309家工业企业、个体户的搬迁或关停工作,并对安居古城保护区内全部工业企业实施搬迁或关停。
(二)扬尘控制工程
1、加强建设工地扬尘管理。严格执行全封闭施工、场地硬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烟尘控制、运输车辆管理、专项方案编制、施工湿法作业等七项强制性规定,强制推行使用预拌砂浆,严控散装水泥。风力达四级时,禁止进行建(构)筑物拆除、土石方开挖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与扬尘控制挂钩,完善扬尘监控网点,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现场监测等手段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和巩固工作,每季度对工地扬尘控制情况进行通报,“黄牌”工地实施限期整治,“红牌”工地实施停工整治,每年创建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个,确保工地扬尘控制达标率达到90%。
2、加强物料堆场与物料运输管理。对全县129个水泥、砖瓦窑、采石场等行业的露天堆场、仓库严格实施精细化控尘管理和扬尘污染整治。规范物料运输管理,明确货运车辆的运行时间和行驶路线,运输中实施全密闭或全遮盖,严禁冒装撒漏、带泥上路、驶入限行区域等行为。
3、加强裸露地面扬尘管理。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对城乡结合部165处、23.7万平方米的裸露地面实施控尘整治,凡超过3个月未动工的建筑工地、土石方工地、建(构)筑物拆除、土地整治项目等,须采取覆盖或简易绿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