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

发布时间: 2014-09-18 10:37:33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四、加大城区绿化营造特色的生态园林景观

近年来,赣州市中心城区加大园林绿化投入,重点实施了“三江六岸”城市规划设计。锦江国际酒店至黄金大桥段新建成一个集防洪治涝、城市交通、旅游观光、娱乐休闲于一体,绵延18公里的章江新区滨江公园,成为中心城区生态式的“黄金外滩”,是中心城区一道靓丽的风景,在章江杨梅渡大桥旁建成杨梅渡公园,沿贡江建成八境公园、龟角尾公园、宋城历史公园;在赣州大桥两头建有和谐钟塔公园和玉虹公园,并在章江新区新建了一座集休闲、景观、生态、蓄洪、排涝于一体的湿地公园——城市中央公园。营造出四季有花、夏季有阴、秋季有彩、冬季有枝的多层次、立体化的生态园林建设格局。还依托城郊丰富的地形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建设了峰山森林公园、通天岩风景名胜区、马祖岩森林公园等风景林地。目前建成区绿地率41.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8平方米。中心城区现有规模公园17个,新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区域比率高达93.37%。赣州中心城区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优势,逐步形成了“古郡与绿韵相辉映,新城与生态共交融”的赣州生态园林绿化特色景观。

城市绿化


宋城墙绿化

 

小区绿化

五、强化日常监测创造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

赣州市突出抓好与民生相关的工作,切实加强对地表水、管网水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机动车尾气检测,给市民创造一个水质优良、空气清新的居住环境。一是深化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为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了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实行水资源质量辖区负责制,把保护水环境的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使水环境污染由一家治变为大家治。从2007年起,每年由市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责任书》,要求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并将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赣州市地表水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二是严把供水管网水水质检测关。供水部门依据新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进一步加大了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监测、检验力度,水质检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检验法,水质检测项目及检验频率与供水规模,按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测定项目检测频率的规定实施。监测结果表明,中心城区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100%。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的定期检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赣州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办法》,同时,环保部门开展了对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治理监管工作,根据检测数据表明,赣州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合格率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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