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荔波县

发布时间: 2014-09-17 16:08:55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茂兰田园}

根据申报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要求,现将荔波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申报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荔波特殊的地理位置,优质的生态环境,让它拥有多张生态明片。荔波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盆地过渡的斜坡地带,东北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从江、榕江县接壤,东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江、南丹县毗邻,西与独山相连,北与三都水族自治县交界。荔波属典型的喀斯特山区县,是“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中共“一大”代表邓恩铭烈士的故乡,属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是贵州省三大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之一、国家重点公益林区,是珠江水系的重要发源地和生态屏障。全县总面积2431.8平方公里,辖1办5镇2乡(民族乡),总人口1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2%。201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2.6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4.18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2元。

荔波是典型的喀斯特山区,喀斯特地貌占总面积的80%以上,并承担着12万公顷公益林的保护责任,是珠江水系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县境内的国家级茂兰喀斯特自然保护区,具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喀斯特森林生态系统与显著的生物多样性,1996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被誉为“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2007年6月,荔波代表世界上湿润热带到亚热带喀斯特生态和生物演化过程的杰出范例和生物多样性,以无与伦比的“中国南方喀斯特”特征和最壮丽景观,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六、贵州首个世界自然遗产。

{喀斯特锥状峰丛}

二、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近年来,荔波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着“生态立县、旅游强县”战略目标,坚定“保护生态、繁荣城镇、调整结构、富裕农民”发展思路,坚守“保护生态、加快发展”两条底线,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经济结构,用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形象,逐渐走出了一条开发与保护并重、人与环境相和谐、具有特色的发展路子。2012年4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同行文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等13个市和重庆巫山等74个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进行批复(发改西部[2012]898号),同意荔波县开展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2013年1月,荔波县委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编制的《荔波县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和利用问题研究》、贵州世纪新图经济发展研究规划设计公司编制《荔波创建省级生态文化旅游创新示范区战略研究》,标志着荔波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更高起点,得到更多关注。荔波的优势在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破点和支撑点也在生态,荔波正举全县之力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建设,着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为县域经济支柱产业,推动县域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黄杨沟}

(一)生态补偿情况

2007年6月,荔波代表世界上湿润热带到亚热带喀斯特生态和生物演化过程的杰出范例和生物多样性,以无与伦比的“中国南方喀斯特”特征和最壮丽景观,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从此,承担着国家层面甚至国际层面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只享受省级限制开发区政策。经努力争取,于2011年11月得到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同意将荔波纳入“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区域,同时享受比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和资金支持。2011年获得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4705万元,2012年获得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5646万元。荔波县正抢抓机遇,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环发〔2013〕16号文件精神,全力争取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茂兰喀斯特森林1}


1   2   3   4   5    


新闻热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