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构筑南方屏障 , 建设生态赣州

发布时间: 2014-09-17 14:25:22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当今中国,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步伐也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犹如“水泥森林”在城市拔地而起。与此同时,城市规模的扩张、人口对环境压力的加大等,也使得人们在追求财富的同时,开始渴望拥有更加和谐、良好生态的城市居住空间。在这样的背景下,“构筑南方屏障,建设生态赣州”便成为赣州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升城市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理念和重要内容。

一、赣州概况

赣州市位于赣江上游,江西省南部,千里赣江第一城。现辖二区、一市、十五个县和一个国家级开发区。全市国土面积为3.94万平方公里,人口918.26万人。赣州历史悠久,是一座始建于西汉初年的古城,距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汉唐时期是一座岭北的军事重镇,宋代开始,开通大庾岭古驿道,成为我国东南地区的工商业重镇,一直沿袭到清代。素有“江南宋城”、“世界钨都”、“稀土王国”、“红色故都”、“客家摇篮”、“脐橙之乡”的美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城市生态环境竞争力进入全国前20强,被联合国环境规划基金会授予“绿色生态城市保护特别贡献奖”。是汉族客家民系的发祥地、主要聚居地之一,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赣州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山青水秀,风景优美,名胜棋布,有着深厚的城市文化底蕴和丰富的人文资源。

二、构筑生态屏障 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的主体作用

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建设生态赣州重要举措。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和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历史重任。

近几年来,赣州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按赣州建设成为东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的定位,以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把生态赣州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群众性工作,促进城市环境建设由绿化层面向生态层面提升。具体来说,在发展理念方面,坚持生态为重,明确了发展生态林业、人文林业、多效林业和建设森林城市的目标;在服务宗旨方面,更加注重民生,大力推进生态林、景观林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森林生态产品;在功能布局方面,全市按照“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的要求,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建设森林城乡”等,实现了林业工作山上山下并重、农村城市并举的战略转移,开拓了林业建设新领域,提高了林业绿化建设影响力。

近几年来,赣州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国土绿化成效显著、生态建设成绩斐然。自1984年以来,我市先后做出“十年绿化赣南”、“山上再造”、“六大商品林基地”等决策,特别是200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做出了“暂停采伐天然阔叶树商品材”、“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生态产业、建设森林城乡”等战略决策,长防林、珠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保护等一系列国家重点工程陆续在我市全面实施。通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赣州的森林植被得以有效恢复,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6.2%,活立木蓄积提高到11921.65万立方米,基本消灭了荒山,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山更绿了,水更清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是林业产业初具规模,发展实力不断壮大。在加大生态建设与资源保护力度的同时,立足于当地优越的自然条件,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油茶、竹林和花卉苗木、林产工业等产业,2013年全市林业产业产值达443.31亿元。初步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较强竞争优势的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南康家具产业发展迅速,家具生产企业达6000余家,总产值243亿元,形成了我国中部地区有代表性的产业集群,是全国家具行业不可或缺的主力军。三是林权改革全面推进,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在全市全面推进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适用于市场经济规律的林业产权关系,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调动了林农和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林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到2013年底,全市已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541个,加入合作社农户达27275户,经营面积达86.15万亩,提高了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四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提高物种丰富度。全市共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等林业自然保护区55处,面积439.79万亩;已建立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达30处、经营面积217.61万亩;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14个,总面积39.22万亩。为动植物生存、繁衍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有效地保护了区域濒危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五是《若干意见》的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若干意见》出台后,在赣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林业局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主动对接,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争取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省林业厅出台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林业的实施方案》,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赣州林业特殊的照顾和强有力的支持,覆盖面广、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取得了如下成效:赣州荣获“2013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荣誉称号;齐云山、赣江源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使赣州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3个;国家林业局批准建设赣州章江、会昌湘江、上犹南湖三个国家湿地公园,使赣州市国家湿地公园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7个;争取国家林业局将赣州市列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示范区和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市;批复同意赣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林业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将联合主办中国中部(南康)家具产业博览会,从而使南康家具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展会;编制完成《中国南方(赣州)重要生态屏障建设与绿色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0年)》;批复实施了总投资1573万元的赣南苏区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总投资1610万元的兴国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两年来,中央和省级支持赣南的林业项目资金达16.12亿元,有力地推动了赣南林业的振兴发展。


1   2    


新闻热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