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构建科学环保机制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 2014-09-17 13:56:30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荔波,拥有着喀斯特地貌上最原始的广袤森林,森林覆盖率高达62%,被誉为“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堪称“多样性地球的范本”。
千百年来,世居在荔波这块古老土地上的先民,传承着朴素的自然崇尚理念与和谐的生产生活方式,遵循自然之道,用最原始的方式把这片广袤山林留存至今,成为了荔波最宝贵的财富。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确立了“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和工作目标,坚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生态经济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以人为本,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进,2008 年成功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预防为主 构建科学环保机制
继续加强对县辖区内煤矿、铁合金冶炼、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察。要求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实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等。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规范了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为企业生产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污染防治方面,坚持“预防为主”的环保方针。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对“两高一资”项目的落后产能和工艺严格把关,杜绝因为新建项目产生新的重大生态破坏,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新开工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新投产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95%。
深入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县环保、工信、发改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县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早期介入,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加强对工业园区环保监管。强化项目布局选址工作,对招商引资新建项目选址提前介入,科学合理地利用环境容量资源和地形地貌,最大限度为项目落地提供环境保护咨询服务。认真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对列入省州重点排查的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项目、荔波县污水处理项目、荔波县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荔波县麻驾高速公路建设等项目全部排查到位,并对这些项目实施过程“三同时”执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扎实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年度目标内。设立专门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办公人员及专项资金支持,保障减排工作正常开展。及时调度和动态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主要减排措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准确上报减排工作信息。切实做好荔波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处理设施的数量和分布,完成全县72家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入户调查、数据上报和建档工作。
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加快垃圾填埋场建设步伐。县城污水处理厂2010年4月28日取得了《关于同意黔南州荔波县污水处理厂试运行的函》,试运行以来各项监测数据(包括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均稳定达标,污水处理厂平均日处理量达设计处理能力的80%以上,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并通过省环境监察总队验收。污水厂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日常运行记录规范完整,2013年共处理水量215万吨,完成COD减排384吨,氨氮减排37吨。荔波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近2年的施工,各项附属工程全面结束,2012年10月29日投入运行。
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荔波县“十二五”空气质量改善及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县环境监测站对城区区域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进行了布点监测,给全县广大居民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加大城区油烟、经营性燃煤炉灶治理力度,积极引导城区饮食摊点、酒店使用清洁能源,开展沿街燃煤炉灶整治工作,从2008年开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取缔经营性燃煤炉灶行动,2013年燃气、电使用户数达8000多户,县城区气化率比2007年提高27.8%,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平稳提升。加强巡查频次,加大对饮食餐饮,特别是建筑业的检查频次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油烟、粉尘污染环境,使城区内油烟污染、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得到有效遏制。2013年,县城空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为0.049mg/m3,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为0.007mg/m3,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为0.010mg/m3,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空气质量优,达标率100%。加强饮用水源地重点保护,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目前,全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废水排口。
注重整治 留一片蓝天净土
近年来,为继续保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蓝天净土,积极开展重点流域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了朝阳镇八烂村弄翁小流域、水利乡干蒙小流域、瑶山乡懂书小流域、朝阳镇内曼小流域、方村乡打蚌小流域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方案、石漠化治理项目、巩固退耕还林口粮田项目、整乡推进试点项目的编制和实施,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2.9平方公里。
积极推进煤矿废水治理,及时对荔波县水尧乡新寨煤矿、茂兰镇安匀煤矿、高坡煤矿、恒姑煤矿等11家煤矿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开展煤矿废水污染治理工程,已建成15套废水治理系统投入使用。抓好重点流域专项执法检查及治理工作,加强对樟江源头水污染防治,取缔了水功片区煤矿开采,关闭了佳荣片区非煤矿山,同时,积极开展县级发证矿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征收和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规划调查工作,督促闭坑矿山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按照省州“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积极申报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邀请北大、中科院等国内重金属专家到现场参与研究我县土法炼砷废弃地治理技术,积极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重点固体废物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央、省、州环保专项资金分别支持的瑶山乡拉片村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樟江流域旅游村寨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佳荣镇威岩村综合治理工程、玉屏镇福利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水利乡水利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继续实施大中型沼气建设,完成农村户用沼气3000余口。在朝阳八烂村塘上组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1个,建设6个集污处理净化池,3个集中式好氧池,沼肥示范种植面积达到1万余亩,减少了农药、化肥的施用强度。同时进一步做好沼气池后续服务,大力推广沼液浸种、沼液肥料、沼液杀虫等多项沼气综合利用技术,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积极开展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荔波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环境质量,先后出台了荔波樟江景区资源保护巡逻实施方案、荔波樟江景区资源保护制度、荔波樟江景区发生重大资源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等一些规章制度。加强景区内白色垃圾的清理力度,并对农家乐餐饮接待服务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保证了景区内食品卫生安全。
荔波县军华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约1100万元,建成500立方米和800立方米的沼气工程项目及45千瓦、50千瓦的发电机组各一套,沼液池7个溶纳1200立方米,购进各种大、中型农业机械13台套及运输车辆7台,建成12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大楼一栋,内置有覆盖基地生产电子视频监控室和200平方米的远程电教室,并建成有机肥厂和日处理200立方米废水的污水处理站。养殖清粪方式采取干清粪,实施雨污分流,粪便经过管道和提升泵进入发酵罐进行发酵,经发酵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可供厂区照明和生产生活用电,沼渣制成有机肥料,沼液通过管道灌溉、沼液车运输等方式回田农业利用,多余的沼液废水经过处理后达标回用。
强化监管 认真履行环保职责
近年来,县环保局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在不同时间段开展检查工作,提高监察频次和质量,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认真开展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信访工作,五年来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4件,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严格执行“12369”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对环保问题的投诉。五年来接到群众投诉103件,办结103件,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率100%,办结率100%,做到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制定了《荔波县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申请配套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多年来我县从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加大宣传 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
把宣传工作作为做好环保工作的切入点,号召全民参与。五年来在《贵州日报》、《黔南日报》、《荔波新闻》等报刊媒体上播出新闻、稿件200余条。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科技日、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周,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的“六·五”世界环境日,与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荔波县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文艺晚会,将环保宣传同精彩的文艺节目紧密结合起来,让观众在欣赏艺术的同时,增强了环保意识。加大《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开展环保咨询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册、宣传资料5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90余幅。同时,为使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每年在县乡干部培训中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知识培训,近年来共培训县部门和乡(镇)、村干部1200余人次。
大力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积极做好省级、州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荔波县高等职业中学被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甲良中学、播尧小学被命名为州级“绿色学校”,荔波二小教师卢世勇、播尧小学吴玄刚被命名为州级环境教育优秀教师。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每年开展空气污染、水环境质量、噪声污染、垃圾污染、教育宣传等环境保护公众满意率调查。2013年,荔波县公众对空气污染控制满意率为86.12%、水污染控制满意率为87.85%、城市噪声扰民满意率为85.41%,垃圾处理成效显著满意率为93.28%、环保宣传教育认可度满意率为95.79%。
在今后的工作中,荔波县将积极探索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思路,继续加强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内容的落实,加大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类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逐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继续全面开展生态县创建工作,启动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力争建成1到2个全国优美乡镇。通过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活动和重大环境纪念日宣传系列活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行大力宣传,普及生态建设和环保知识,大力营造保护自然资源,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建设生态荔波和节约型社会履行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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