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 推进绿色发展改革创新、打造国家级生态文明城区

发布时间: 2014-09-17 10:41:05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三、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一)坚持高端引领,充实高效低耗发展的新力军

优先发展符合中心区特点的低消耗、零污染、高产出的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独有的区位优势、良好的营商和人居环境、完善的产业政策、高效的政府服务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抢滩入驻。2013年,三次产业结构升级为0.03:7.41:92.56,全区共有经认定总部企业372家,落户福田的世界500强已达84家,并投资设立法人企业143个,总部经济增加值达1055.79亿元,增长12.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9.1%;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886.46亿元,占69.9%,增长11.7%,其中龙头产业金融业增加值已达983亿元,占全市半壁江山;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677.9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25.1%,增长20.3%,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成功引入“美国思科研发中心”、“中物功能材料研究院”等6个国际性、国家级创新载体,并荣获全国第一家区级“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

(二)加快产业升级,夯实全社会节能降耗的根基

2007年福田区已完成对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能力和产品、工艺的限期治理和升级整改,以及列入禁止目录的高污染企业依法强制淘汰工作;自2011年起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对申报备案的投资项目100%实施节能评估前置审查,杜绝高耗能或产能过剩项目上马。2013年新增备案社会类投资项目集中在电子商务、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平均增加值能耗不到全区能耗水平的十分之一;对政府投资也规范了节能评估审查程序和要求,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区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2006-2013年外迁、停产的工业企业共508家,大部分属低端制造业或高耗能企业,2013年新注册企业2.3万家,96%属服务业,其中注册资本亿元以上企业280多家,集中在金融、贸易、专业服务、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和朝阳产业。

(三)高效盘活土地,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新空间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土地成为中心区最稀缺的资源,可开发用地不足5%,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成为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区政府通过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加快城市更新和循环化改造,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2013年完成福田区城市更新发展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以及香蜜湖片区规划,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推进城市更新项目55个,完成投资66亿元,同比增长109%,实施率居全市第一,拓展产业空间242万平方米,未来五年可提供近1000万平方米高端产业空间,荣获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区”称号。

福田老牌传统加工园区“赛格日立工业园”重建打造为“创新产业总部基地”,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置换为创新型高端企业;原福田燃机电厂重建为“深圳新一代信息产业园”,建筑面积增加35倍,产值预计可增加100倍;福田保税区、华强北立体街道、上步片区中国信息谷、梅林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带等区域的规划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八卦岭、金地等一批在福田区发展初期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工商业混合区和居住配套区,也划分为若干城市更新单元,成熟一批改造一批,通过城市空间二次开发土地焕发新活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空间。

(四)加大支持力度,助推循环经济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

2008年起在全市率先实施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资金支持政策,资金扶持政策已覆盖节能产品研发生产、工商旅游业节能改造、交通运输节能、可再生能源、合同能源管理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各领域、各行业,有效引导企业加强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实施产能升级和节能技改,提高核心竞争力。2013年创新实施企业人才住房配售及人才住房补贴政策,解决中心区居住成本高问题,吸引、留住节能减排类企业和优秀人才,促进辖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端发展。

近年来,辖区涌现一大批循环经济龙头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的大力支持和肯定。创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太阳能光伏建材项目获评“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嘉达高科的合成树脂建筑新材料列为“国家产业化示范基地建筑项目”,该企业还获评国家级“循环经济先进单位”;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的“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应用项目”列为广东省新能源汽车示范项目,并建立了全国首个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体系和监控平台;深圳中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智能电网在线监测关键技术工程实验室”等多个新能源和循环经济项目列入深圳市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项目。

(五)探索模式创新,推动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新建建筑强力推行绿色建筑。严格执行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节能强制性标准,辖区新建建筑工程100%符合节能建筑的标准要求;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目前全区在建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均安装屋顶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热水应用面积达26.8万平方米,集热板面积10396平方米,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013年新增深圳证券交易运营中心、中国移动深圳大厦、能源大厦等10座标识性建筑获国家绿色建筑标识认证,辖区绿建总面积已达117万平方米,特别是建科大楼继获评国家首批三星级绿色建筑之后,再荣获绿色设计国际大奖的“绿色建筑类金奖”,沃尔玛香蜜湖店的太阳能光伏项目获评国家“金太阳”工程。

区政府发挥绿色建筑表率作用。引入社会资金兴建的77.8万平米保障性住房项目100%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全面采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区政府投资建设的“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2013年通过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认证和深圳市绿色建筑铂金级认证,成为全市为数不多取得最高级别“双认证”的绿色建筑之一。

(六)引导各方参与,形成全社会践行节能低碳的良好氛围

积极推动商业、旅游业、服务业以及民用领域的节能,对节能改造项目经核查后按节能量给予资金补贴;通过省考评获得“绿色饭店”称号的酒店共37家,走在全市前列;全区建成13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密度居全市之首,在福田交通枢纽充电站建立了全国首个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和监控中心,实现数据采集分析、动态安全监控、事故预警与紧急处置、车辆安全检查的一体化;2013年区政府投入2404万元,全面完39公里环城绿道建设,部分路段配套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实现辖区内公园、绿地、公共交通、城市功能区等生态空间的有机串联。

四、生态创建改革创新亮点

(一)创新建立循环经济评价制度及标准体系

福田区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的改革要求,加快绿色发展模式创新,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技术屏障,通过与标准化专业机构合作,按照GB/T 1.1-2009的基本原则和编写要求,在全国率先制定和出台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体系,包括《循环经济园区评价标准》、《循环经济楼宇评价标准》、《循环经济商场评价标准》和《循环经济项目评价标准》,同时制定《福田区循环经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使循环经济评价行为规范化、常态化,形成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社会主体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参与园区、楼宇、商场、项目四类循环经济评价,分别依据相应评价标准按得分划分为三星、二星、一星、达标、不达标五个等级;取得一星级及以上可获颁循环经济标识;二星级以上可参评循环经济示范,按得分高低择优评定;评级为达标或不达标等级,发整改建议书,提出节能减排改造要求。

此项改革一方面建立了“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体系”,与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衔接,把握节能减排关键环节,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具有首创性;另一方面建立起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为推广循环经济先进技术、典型模式和示范工程提供制度保障,加快绿色技术在重点产业、重要领域的应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引导社会绿色采购、绿色消费,也为全国同类型的地区提供参考,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创新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福田模式”

福田区在财政资金“零投入”情况下,引进市场化手段和专业化团队,创新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模式,解决政府与市场、效率与公平、投入与产出三大关键难题,节省了财政资金,加快了改造效率,提升了节能绩效。

一是创新采取预选供应商形式招标选定节能服务机构。通过区政府采购平台在全国范围内以预选供应商方式公开招标,设立较高资格门槛,对企业的技术和融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标,最终选定3家节能服务企业。由区发改局与中标企业统一签定预选供应商服务合同作为框架协议,在此协议下,企业与区属公共机构、用能单位自由选择签定改造合同,确保三方权益。避免了各用能单位自行选择节能服务企业导致项目良莠不齐、监管困难的情况,也改变以往逐一招标导致行政成本重复投入和效率低下问题;二是创新出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实施《福田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实施范围,各部门、用能单位及节能服务企业的职责,节能服务合同、财务和账务规则,节能效益分成,以及计划管理、监督和考评等;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划分为确定节能改造意向、开展能源审计和项目设计、方案制定和审批、定立合同、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项目验收、运作管理、产权移交、后续跟踪九个环节,覆盖节能项目管理全过程;三是创新运用信息化监测手段。全区290多个单位100%安装和使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系统,实现按季度报送、自动校验、汇总分析,提高数据收集效率和能耗数据的可靠性;区机关大院各楼宇、各类能耗设备均安装分项计量设备,实时采集能耗运行数据上传能源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掌握能源使用状况,并通过能源管理工作站分析决策系统,自动生成优化设备运行策略,科学实现建筑节能。

2012-2013年全区共有41个公共机构列入节能改造实施项目计划,包括机关办公楼、医院、政府物业等,节能工程涉及空调、照明、电梯、医疗设备等重点耗能设施。在区财政零投入的情况下,2012至2013年实施节能改造的区政府公共建筑面积62万平米,年节电量可达720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885吨,在全市各区领先。

五、荣誉风采

2011年7月,福田区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国家生态区”称号,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国家生态区”殊荣的中心城区。

2012年11月,深圳市福田区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国际安全社区”,是广东省惟一一个以整区建制获得国际安全社区评定的单位。

2013年7月,深圳市福田区获得了“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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