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进展:三星免费换后盖
3月4日,记者再次致电易迅网客服时,对方称,他们已给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让徐女士自己选购手机后盖,易迅补偿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二是易迅再次将手机取回,检测后再决定是否换货。“不过截至目前,两个方案都没能和徐女士达成一致。”客服还承认,在和徐女士沟通方面,客服人员有些传达信息不到位,并造成消费者不愉快。
易迅网负责媒体事务的刘先生回复北京晨报记者,此前拒绝徐女士换货申请,是因为该手机确实无性能问题,“我们仅是中间销售商,虽然我们愿意换货,但厂家不答应,我们也没办法。”刘先生称,最终易迅网决定给徐女士100元现金补偿,并让其自行购买一个新手机盖。
3月4日下午,徐女士接到三星客服回访电话,“三星说接到我的投诉之后,决定从工厂免费调配一个新手机盖,送到附近维修站后就通知我去取。”
3月6日,在徐女士维权一周后,她终于拿到了三星免费给她的新后盖,“盖上后,完美贴合手机,再次说明原来的盖子是残次品。”她表示,以后不会再在易迅网买东西,“那种给100元让我从小摊买个后盖的建议实在太可笑。”
新法亮点:网购享有后悔权
即将于3月15日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很多亮点,其中一个就是赋予了消费者网络购物的7天“后悔权”。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当然,有些商品不能退货,比如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另外,这种退货消费者也需承担一定责任,那就是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
张雪东律师称,目前网购已成为人们生活一部分,但那毕竟是虚拟世界,很多时候消费者仍处于弱势地位,新“消法”赋予消费者7天的“后悔权”,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是一个福音,“后悔权”将更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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