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即将到来,颁布20年后首次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正式实施,网购纠纷可告交易平台、消费者隐私须严格保密等成为亮点。近日,浦东法院审理了多起消费纠纷案件。
个人信息被联通售卖
不少市民都曾收到过各类推销短信和电话,自己的信息和隐私到底被谁泄露了呢?孙兴就遇到了这么一桩烦心事。
10年前,孙兴登记成为联通公司手机用户,登记时预留了户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随后,孙兴突然接到自称上海联通客服专员的来电,向其赠送一份海康人寿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在告知保险相关事项,并跟孙兴核对信息后,客服为他开通了免费保险服务,并推销其他保险产品。
原来,联通公司将原告基本个人资料提供给了新国信公司,新国信又根据海康人寿的筛选标准、条件将筛选出的客户信息提供给海康人寿。
孙兴诉至法院,要求联通公司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联通公司此举侵犯了孙兴的隐私权,应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但并未支持孙兴精神损失赔偿的要求。
网购枣片有蛀虫打官司
“2012年7月8日,我从1号店买了枣片5袋,并付款65元。”贾波说到。7月8日,枣片由喜乐公司发货;13日,贾波收到货物。
“其中三袋收到后就吃掉了,到了10月16号,再拆开一袋时,却发现有不明种类的白色小虫,枣片也蛀得很严重。”10月20日,贾波向1号店投诉。但1号店则认为枣里面有虫,是保存不当造成的。
贾波觉得回复理由不合理,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因买卖合同产生的违约金1元,分别在官方网页上对同批次产品作出风险提示,同时回收已销售的该相同批次商品。
经过审理,被告益实多和喜乐公司就原告不愉快的购物体验表示歉意并同意赔款,但贾波拒绝接受。对于1元违约金,系争枣片三袋食用完毕3个月后发现蛀虫,具体原因已经无法查清,法院未予支持。其风险提示和回购的诉求也无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理发店倒闭退卡难
“办卡消费2.8折!”2011年,韩莹在小区门口的芭拉拉美容美发办了一张卡,并先后三次充值2万元。
美容、美发、美甲、身体护理……刚开始一切都还正常。到了2012年6月,这家门店停业了。
8月份,芭拉拉的财务周某告知韩莹已被转到辛耕路店。12月3日、2013年1月24日,她到辛耕路做了美容。韩莹觉得,路途较远不方便,而且芭拉拉贴出告示,2014年1月起服务内容有变化,于是要求退卡,但未与芭拉拉协商成功,起诉到法院。
韩莹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退还余额9822元。芭拉拉则辩称,办卡时已告知原告相应条款:持卡消费2.8折,不能退卡,如果退卡,也应当按照原价,而不是2.8折计算原先的消费。办案法官调研了近两年20多起此类案件,发现争议焦点集中在“余额不退”、“享有最终解释权”等条款的效力以及违约责任认定等方面。在该案中,理发店应该返还韩莹的卡中余额,但韩莹拒绝去其他门店消费,单方面解除合同,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
据了解,当前预付卡消费正在成为纠纷“新灾区”。据浦东法院立案庭透露,2013年共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422件,总量稳定,但出现了一些新趋势。比如从商品质量纠纷扩大到对服务质量、夸大宣传、标识不规范、特价返利存欺诈等事由的不满。网购、海外代购、团购等新型纠纷,处理时调查取证难度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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