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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晋江市拨款138.47万元,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人一次性发放50元,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这笔补贴将惠及2万多人。
鉴于目前粮、肉、菜、禽、蛋等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给城乡低保家庭、困难群众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晋江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制度。在此次补贴中,晋江市财政将拨出110万元,对全市城乡低保家庭,采取基本生活消费品一次性补贴措施,每人一次性补贴50元。同时另拨出28.47万元,对各镇(街道)上报的189户优抚对象、五老人员和社会临时困难对象进行临时救助。
晋江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一体化,逐年提高保障标准,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民生更加殷实。目前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有7836户,人数为21086人,占全市人口总数2%左右。
据了解,1998年,全国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晋江市一步到位,将农村也纳入低保范围。晋江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说,当时根据晋江市的低收入者大部分在农村的实际情况,结合晋江经济实力,市委市政府毫不犹豫地将1000多名农村低收入者纳入低保范围。
据了解,在综合考虑人均收入、城乡居民家庭生活支出情况、物价指数和城镇化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晋江先后五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去年7月,晋江市将保障标准调整为城乡一体化的230元。据悉,至今年8月底,晋江市共有4.85万户次、12.64万人次得到保障,共支付低保金1.12亿元。
晋江市还以低保户为基本服务对象,开展一系列救助活动。在全市城乡范围开展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并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低保户“大病有救助、小病有保障”;教育部门为低保对象实行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电力部门推行优惠用电措施。全市镇(街道)、村(社区)建成了63个爱心慈善援助中心(站),低保困难户每月可凭领取卡领取价值50至100元不等的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低保户的基本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阮锡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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