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有所畏,其政必兴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为官者心存敬畏,行事就有边界,决策就会审慎,政治自然清明,事业必然兴旺。我们今天强调官有所畏,绝不是倡导畏首畏尾、无所作为,而是要求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手中权力,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
敬畏之心,始于对权力本质的清醒认知。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从来都不是个人的私产,而是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这份权力承载着人民的信任,也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越要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如果把权力当作个人奋斗的“战利品”,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那就从根本上背离了权力的初衷。无数案例告诉我们,一旦失去对权力的敬畏,就会在各种诱惑面前迷失自我,最终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有了对权力来源的正确认识,自然会生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党纪国法不是束缚干部手脚的“紧箍咒”,而是保护干部健康成长的“护身符”。它划定了权力运行的边界,明确了行为处事的准则。很多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都是从第一次突破底线开始的。今天收一点土特产,明天帮人办一件“小事”,看似无伤大雅,实则是在一步步瓦解自己的思想防线。敬畏党纪国法,就是要把纪律规矩刻在心上,时刻提醒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越雷池,不碰红线。
真正的敬畏,从来都与担当作为并行不悖。现在有一种错误认识,把敬畏和担当对立起来,认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这是对敬畏之心的极大歪曲。敬畏不是胆小怕事,而是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表现。就像司机遵守交通规则,不是为了开慢车,而是为了安全到达目的地。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也不是为了当“太平官”,而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规矩之内大胆探索,在底线之上勇于创新,这才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应有的姿态。
敬畏最终要内化为一种内心的自觉。它不是外力强加的约束,而是源于内心深处的价值追求。当一个干部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党的事业看得比什么都重,他自然会有所敬畏。他会敬畏人民的评价,怕自己工作没做好,对不起老百姓的期待;会敬畏组织的培养,怕自己犯了错误,辜负了组织的信任;会敬畏自己的良心,怕老了回头看,一辈子碌碌无为,虚度了光阴。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把敬畏融入日常,化作自觉,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才能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真正实现“其政必兴”的美好愿景。(王云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