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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

时间:2026-04-08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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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自4月7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1年。此次调整在住房套数认定、贷款额度上浮、人才支持等方面打出“组合拳”,旨在加大对缴存人家庭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促进昆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最受关注的是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明显放宽。新政明确,缴存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只要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即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并且不再限制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不过需要留意的是,如果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将不予受理。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本身不计入套数认定。

贷款额度方面,新政给出了实实在在的上浮红利。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如果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上浮比例可以叠加计算,最高上浮50%。此外,高层次人才(含兴滇惠才卡、春城惠才卡持卡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直接上浮50%。

昆明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精准发力,既不再限制贷款使用次数,又对三种情形给予贷款最高额度叠加上浮支持,是实实在在的利好。需要提醒的是,新政自2026年4月7日起执行,此前已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执行。(段媛媛)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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