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三个集体获授“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10月12日,“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授牌仪式在于田县司法局举行。此次授牌仪式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于田县领导及各单位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一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重要时刻。
仪式现场,于田县司法局、新疆新大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中共于田县新城区街道阗美社区支部委员会等三个集体荣获“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相关领导为三家优秀集体代表授牌。
“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授牌仪式在于田县司法局举行。伊帕尔古丽摄
“非常荣幸获得‘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这一殊荣,这对我们既是鼓励,更是鞭策。接下来,新疆新大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将持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坚定维护者和积极实践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贴民生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于田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与各族群众一道,共同书写中华民族大团结的美好画卷!”新疆新大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石明峰说。
“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授牌仪式现场。姆克热木摄
作为此次获奖的代表性集体,三家单位在日常工作与发展中,始终将民族团结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于田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通过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筑牢民族团结法治根基;新疆新大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积极吸纳群众就业,以产业发展带动各族员工携手共进;于田县新城区街道阗美社区支部委员会则以社区为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主题活动,营造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和谐氛围。
“获评‘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我们心里满是荣幸,更沉甸甸地装着责任。这份荣誉不是终点,而是对我们过往工作的肯定。我们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普法宣传的每个环节、纠纷调解的每一步,用法律援助的温暖拉近人心的距离。下一步,我们会带着这份认可,用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于田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阿不都卡地•阿不拉说。
此次授牌不仅是对三家集体工作的肯定,更激发了于田县各单位、各行业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积极性。下一步,于田县将以获奖集体为榜样,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地区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更强动力。
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相关领导为三家优秀集体代表授予“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授牌。伊帕尔古丽摄
“接下来,于田县将以此次授牌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融入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各环节,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团结根基。”于田县委统战部干部李东恒说。(伊帕尔古丽•日介甫、姆克热木•麦提库尔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