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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要亲而有度 清而有为

时间:2025-09-2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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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是党风政风的重要标识,关乎政治生态与市场活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亲”是主动服务企业的责任担当,“清”是恪守廉洁底线的政治本色,二者辩证统一、缺一不可。唯有亲不逾矩、清不疏远,方能在服务发展中彰显公心,在严守规矩中筑牢防线,为经济社会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

厘清亲清边界。政商交往的核心在于秉持公心。党员干部须深刻认识到,服务企业是公职所系,而非个人恩惠;解决问题是职责所在,而非利益交换。现实中,“亲而不清”的根源在于私欲僭越公权,将服务异化为寻租筹码;“清而不亲”的症结在于懒政逃避担当,把避责伪装成廉洁。须从思想源头厘清“为公”与“为私”的界限,服务企业时,既要倾注全力排忧解难,又要警惕“情感绑架”“人情围猎”;行使权力时,既要主动靠前优化环境,又要严防“权力变现”“利益输送”。唯有以公心为坐标,才能做到“有交集无交换,有交往无交易”,让每一次政商互动都经得起纪法检验。

破除懒政思维。“清而有为”是破解“为官不为”的关键密钥。部分干部将“清”曲解为“避嫌”,对企业诉求敷衍推诿,看似“洁身自好”,实则失职渎职。健康政商关系要求干部既做“清流”更当“劲帆”。要以“事不避难”的担当直面企业痛点,通过制度性沟通平台精准对接需求,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尤其要在融资、审批、创新等关键领域打通堵点。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破除形式主义,杜绝“纸面服务”“会议纾困”,把服务实效转化为企业获得感。纪检监察机关需重点纠治“躺平式”不作为,推动干部从“避责思维”转向“负责思维”,以主动作为诠释“清”的实践价值。

筑牢防控体系。亲清政商关系的长效化,依赖于制度的刚性约束。要构建权力清单机制,明确涉企服务事项的权限、流程、时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尤其对项目审批、资源分配等高风险领域实行“阳光运行”。要构建双向监督机制,对内完善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联动监督,对外引入企业评议、社会听证,形成“企业敢评价、干部受约束”的良性循环。要构建动态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政商交往轨迹,对异常接触、违规干预实时预警,变“事后追责”为“事前防控”。制度建设的本质是以“他律”促“自律”,通过织密“不能腐”的笼子,为干部敢亲、真清提供坚实后盾,让企业在规则明晰的营商环境中专注发展。(胡波、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纪委监委供稿)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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