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云南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园区协作发展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会上宣传解读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园区协作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云南将发挥资源、区位、绿色能源、沿边开放特殊政策等优势,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园区发展提速提质增效。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园区经济工作,制定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优化调整园区规划布局,“一园一策”支持重点园区集中突破,构建“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创新昆明托管磨憨,建立沪滇“16+16”重点园区合作共建机制,推动园区发展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2024年,全省89个开发区以约1%的国土面积,贡献了超20%的GDP、30%的就业、40%的工业投资、60%的营业收入和近80%的规上工业总产值,园区作为经济发展主战场的作用不断凸显、产业发展聚集区功能逐步提升、开放发展排头兵效应持续强化。
发布会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郭金华从适用范围、协作类型、税收及经济指标分享办法三个角度对《通知》进行解读。她指出,政府间合作推动促成跨区域园区共建、增量企业项目落地的,合作双方(地方政府或园区)可以协商分享协作带来的税费收入、经济指标;支持园区合作共建、园区优化整合、发展“飞地经济”、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协作、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或异地迁建6种协作类型,利益分享由合作双方结合实际按照公平公正、权责对等原则自行商定明确;对于协作形成的税费收入由属地征收,省级分享部分按现行财政制度执行,地方留成部分根据合作双方约定,按程序开展财力划转。协作形成的经济指标按现行规定在属地纳统,不突破现有统计制度,政府内部考核时根据合作双方约定比例分别纳入各自考核评估口径。
园区协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能够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跨区域联动,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和要素链的高效整合。《通知》的印发旨在探索园区协作发展模式,推动园区产业集聚,解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产要素在区域间分布不均的问题,形成协作发展合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郭金华介绍,“下一步,云南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政策落细落地、服务各地把政策用足用好,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让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园区协作发展步入快车道,为发展壮大园区经济提供新动力。”(蒲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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