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一体推进学查改,针对项目立项审批到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需要半年时间的问题,楚雄市把学习教育成效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以前,我们一个项目从立项到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需要半年时间。但现在通过‘以函代证’简易审批,办理许可证的时间平均提前约60天,有效节省我们的时间成本……”在楚雄市政务服务大厅,某企业负责人余某激动地说。
余某所说的“以函代证”是楚雄市在云南省内首创推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楚雄市全力破解营商环境堵点痛点盲点难点的务实之举。
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楚雄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论证会议基础上,制定了《楚雄市工程建设项目“以函代证”简易审批实施办法》及《“以函代证”函前会商制度》。各审批部门依托楚雄州协同办公系统主动及时推送投资项目审批信息,实现投资项目信息共享,由市行政审批局对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估,做好牵头、汇总等工作,及时收集第一批“以函代证”审批模式项目12个。落实“以函代证”函前会商制度,对提出采用“以函代证”简易审批的项目,采取会议会商、电话会商、函件会商等形式进行会商研判,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研判项目是否采用“以函代证”简易审批模式,并根据项目规模、项目特点及复杂程度对确需在开工前完成事项清单予以讨论确定。成立“以函代证”项目“一对一”跟踪服务小组,明确服务专员,密切联系项目单位和相关审批部门,跟踪了解项目动态和企业需求,帮助指导企业提前准备报批所需材料,为重点项目提供专业、高效、精细、贴心的“保姆式”服务。推行“以函代证”模式以来,帮办服务小组已为全市12个重点项目提供跟踪服务工作,得到经营主体的高度认可。(李丽华、赵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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