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出台33条措施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02-18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路文清

2月18日,据云南省曲靖市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33条措施新闻通气会消息,为及时有效解决房地产发展面临的问题,合理控制增量,优化调整存量,着力提高质量,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曲靖市于2025年1月16日出台了《曲靖市关于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33条措施》(以下简称“《33条措施》”)。

据悉,在制定《33条措施》过程中,曲靖市坚持问题导向、因城施策、部门联动“三个原则”,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房地产企业和市民群众意见建议,直面当前制约全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学习借鉴全国各地的成功经验做法,找准、找实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措施,因城施策、精准施策。

《33条措施》围绕供需两端,聚焦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从优化土地储备利用、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优化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激发房地产市场交易活力等房地产发展的全链条、各环节上制定具体措施,内容全面、覆盖面广、操作性强、含金量高。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关政策,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住房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引导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减轻购房群众还款压力;落实国家关于统一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相关政策,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优化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由“以夫妻双方先退休一方确定”调整为“以夫妻双方后退休一方确定”,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大的购房支持;针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行“证缴分离”,在依法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后,为已履行完全义务的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明确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简化“带押过户”流程,为二手房买卖双方提供更多便利。明确符合有关条件的新配建幼儿园产权无偿移交至教育体育部门的部分,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层高超出规定的,按照超过层高的倍数等比例增加计算计容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更加科学合理;优化新建项目住宅部分配备停车泊位最小值,既保障购房群众停车需求,又避免资源浪费;落实国家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有关政策,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稳妥有序开展“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工作,持续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确保将有融资需求的合规住房开发项目纳入“白名单”。允许按照有关政策规范分割宗地,分割后按规定转让或合作开发;鼓励企业在开发中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增加公共空间、提高城市品质,按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放宽连续投影面宽,分区分类管控通透率和对临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的多(高)层建筑退让距离进行优化调整,优化住宅阳台计算容积率方式,明确商品住宅非公共活动空间不计入容积率范围,有利于提升住宅设计整体水平和公共空间品质。强化房地产风险源头防控,建立商品房预售联审机制,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全过程规划、建设管控;优化调整预售资金使用范围,全力保障房地产项目按时保质交付,做到“交房即交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外,为确保房地产政策的延续性,《33条措施》自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与2023年出台的《曲靖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保持一致,至2025年12月31日。此前规定与《33条措施》不一致的,在有效期内按照《33条措施》执行。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人行曲靖市分行、曲靖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作为《33条措施》的配套文件同步实施。

通气会上,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曲靖市关于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33条措施》作了具体解读。(路文清)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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