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法治 共筑德馨乡村

时间:2024-12-04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任金行

乡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也是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领域。推进基层法治德治建设,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对于共筑幸福德馨乡村至关重要。

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坚实保障。在基层乡村,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能够为村民的生产生活划定清晰的边界,确保各项事务有章可循。比如在一些乡村地区,通过设立法律援助站,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当村民遇到土地纠纷、劳务纠纷等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专业的法律指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让村民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德治,是乡村治理的柔性力量。乡村之美,不仅美在自然风光,更美在淳朴的民风。德治能够激发村民内心的道德自觉,引导他们向上向善。弘扬传统美德,如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可以通过评选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方式,树立榜样,让村民学有标杆。在不少乡村,每年都会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那些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的村民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带动了整个乡村的文明风尚。同时,制定村规民约,将道德规范融入其中,以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村民的行为。有的乡村将爱护环境、文明祭祀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村民们自觉遵守,共同营造出和谐、温馨的氛围。

基层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治为德治提供制度保障,德治为法治提供思想基础。在乡村治理中,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能。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共同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基层法治德治建设,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政府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完善相关制度和设施。基层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法治德治建设。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乡村治理贡献力量。村民自身也要不断提高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乡村治,则国家安。”在法治的阳光下,德治的春风里,乡村必将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成为人们向往的幸福家园。(任金行、昆明阳宗海七甸街道供稿)

(责任编辑: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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