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会上透露,《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在此基础上,通过继续深化改革,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介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林农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云南是集体林大省,全省3.75亿亩林地中,集体林地有2.99亿亩。云南是全国较早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自2006年启动第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历经主体改革、配套改革、完善改革3个阶段,成效明显,为现阶段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实施方案》确定了6项改革任务共18项改革内容。围绕理清权属,细化了持续深化“三权分置”,提高林权服务水平等2项改革内容。围绕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明确了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等4项改革内容。围绕统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细化了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加强森林经营利用、创新林木采伐管理、保障林木采伐需求等4项改革内容。围绕大力发展现代林产业,明确了加强政策支持、做强林下经济、打造林草优势产业、强化要素保障等4项改革内容。围绕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细化了推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等2项改革内容。围绕强化服务保障支撑,细化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开发林业保险产品等2项改革内容。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强化林草部门基层工作力量,支持开展先行先试,建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评价体系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后,普洱市被确定为云南省林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开展先行先试。普洱市抓住机遇,聚焦“林改四问”,先行先试。
期间,普洱市推动林业资源整合,采取“政府引导、银行支持、企业主导、林农选择”的模式,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市场化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268万亩,提高林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开发水平,全市森林蓄积量达3.14亿立方米。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全市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61个,带动26万户林农年户均收入达1.85万元。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支持,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发放涉林贷款41亿元,同比增长32.9%。培育龙头企业,今年9月,全市有林草规上企业38户,新增3户,林草综合产值374.4亿元,增长19.7%。
普洱市委副书记、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刚表示,普洱作为云南林草资源最丰富的区域,将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高位推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规范林权交易,预计每年可实现林地交易45万亩、活立木450万立方米,交易金额25亿元左右,实现林农亩均增收300-500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打造具有普洱鲜明地域特色的林下种养业、森林食品、药品、饮品、保健品及森林旅游产品知名品牌,实现林下经济利用面积、从业人员、林农收入和林下经济总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到2030年,建设森林康养基地35个、茶咖庄园60个,构建业态丰富、标准完善、管理有序、融合发展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实现生态旅游接待人次、生态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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