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核查工作,确保低保政策的公正、公平精准实施,云南省大理州建立“四级联查”工作机制,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通、队伍联抓、服务联心;普遍检查、重点审查、专项督查、动态核查”的四联四查方式压实核查工作任务,以数据核查、入户核查为主,电话抽查为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四联四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简化优化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政策服务效能,推动全州救助工作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型升级。
推进“四联”夯实精准救助基础,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
高位统筹、坚持上下联动。建立州级民政部门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共享、救助资源统筹,健全分级负责制度,建立四级会商渠道暨四级现场研判会、开展案例分析交流、情况反馈(业务培训),会商解决联查中的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台账。
党建引领、坚持队伍联抓。按照大理州民政局党组党建54321工作思路和党建147工作目标要求,以州县民政局分管领导、社会救助科(股)和核对中心成员、基层民政助理员协理员为主体,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为补充的四级联查工作专班,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社会救助专业人才队伍。
共建共享、坚持纵横联通。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工作机制》,依托数字大理建设,加快构建部门之间困难群众信息共享网络,提升数据利用效率,及时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强化意识、坚持服务联心。强化宗旨意识增强救助关爱力度,实现惠民便民服务联心。
坚持问题导向严抓“四查”,健全社会救助监管体系
严把工作制度、坚持普遍检查。通过与各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当好主动发现的“吹哨人”。重点排查社会救助对象“人卡同一”、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开展、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访制度、创新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模式等情况;普遍检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低保备案制承诺制落实和违规领取低保、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等情况;动态核查在册州属国企改制人员的生存认证和资金发放等情况、落实“逢进必核”要求健全社会救助家庭核对机制建设情况。
严把工作程序,坚持重点审查。按照社会救助申请办理工作流程,重点审查低保审核确认关键环节,加强对隐瞒实际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低保资格的违法行为的审查。对公职人员近亲属认定为低收入人口的进行100%入户核查,做到每年核查1次以上,对在册按月领取救助资金的低保、特困对象,按比例开展入户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级结合实际,建立核查在册救助对象人均金融资产制度。
严把工作标准,坚持专项督查。原则上每个县(市)核查2乡镇,每个乡镇(街道)核查10户低保及特困对象、5户低保边缘家庭、5户一般农户。通过多种方式,调查了解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到位。州级开展部门间数据比对并向基层推送专项预警疑点数据,各地对照专项预警疑点数据开展专项核查,专项督查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情况、救助对象信息公示情况。
严把工作监督,坚持动态核查。建立健全低保动态核查、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入户调查制度,严格把好核查关,及时掌握低保户家庭经济的最新变化。对社会救助信访、舆情办理及时进行督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问责制,同时畅通监督查处通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发生。对核对报告显示或省、州系统反馈的疑点数据、信访事项涉及人员进行100%入户核查,做到疑点数据处置和信访工作合规合法。建立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健全社会救助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个案转办督办机制,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向低保救助资金“伸黑手”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净化社会救助领域政治生态。2024年1-9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19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动态调整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29万人,截至目前,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16.92万人、城乡特困人员9942人,救助对象认定精准,群众对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满意度高。(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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