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员“归队”不“掉队”

时间:2024-10-14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张允榕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办法》明确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让党员“归队”不“掉队”,紧抓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

党员发展要紧抓不懈,谋划厉行法治的“点子”。作为一名党员,要不断增强党员意识,要铭记入党誓词,行使好党员的权利,履行好党员的义务,维护好党的形象,始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党员发展上既尽“心”也尽“力”。治国必治党,强党才能强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努力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的高质量党员发展队伍,让广大党员争当干净忠诚担当的表率,成为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好党员。

党员管理要直击要害,擦亮拒腐防变的“眸子”。党员管理是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重头事”,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办法》,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和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的全过程。组织处置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提醒党员时刻绷紧思想弦,常悬纪律戒尺,以党规党纪为“准绳”防止摔跟头,把严明纪律刻印在心,将严守底线落到实处。在贯彻执行中,要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立足教育、转化提高,及时、严肃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要紧盯规矩纪律的“边界线”,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要搞好制度衔接,处理好组织处置同党纪处分的关系,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展现出党员不“掉队”,先锋不“褪色”的前进风貌。

党员教育要走深走实,拉好务实笃行的“链子”。党员教育工作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要聚焦理论武装上好“必修课”,将《办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进一步提升政治纪律、站稳政治立场。要聚焦实践打造“系统课”,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各项党内法规,切实做到学深吃透、心领神会,将党纪党规深烙入脑、铭刻在心。全面加强党员教育走深走实,推动形成有方向、有重点、成体系的教育“组合拳”,务实笃行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张允榕   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供稿)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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