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无小事,反“四风”无捷径,官场上那些所谓的“小事小节”,往往也是一些党员干部“过不去的坎”。作风建设最忌讳浮于表面,喊口号、搞形式、走过场,雷声大、雨点小,行动过后依然我行我素。抓作风建设,就必须以“实”字当头,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自觉,突出严的基调,从小事小节入手、从“关键少数”下手、从制度建设着手,牢牢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强化问题整治,深化正风肃纪。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事小节连着“大是大非”,作风修于内而形于外,党员干部身上司空见惯、不以为然的“违规小事”往往会酿成“大祸”。那些“推波助澜者”屡屡触碰“底线”“红线”背后,也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侥幸盲从和事不关己的心理在作祟。在任何时候,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员干部讲党性、讲原则不分事大事小,更没有任何“口子”可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小”见大、以“小”见严,从细微之处着手,从小事小节着眼,防范小错、严守小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敬畏法纪,勿在小事上“犯糊涂”、在小节上“栽跟头”,警惕“小动作”酿成“大问题”。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抓作风建设,就必须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抓住“关键少数”,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要以上率下,时刻牢记初心使命,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守底线,做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担当者和实干家。
作风建设是党和国家建设中的永恒课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沉疴陋习,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要坚持严肃查处与周密制度相结合,探究问题产生的内外部因素,有针对性地研究破解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抓作风建设融入日常党建工作中,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抓常、抓细上下功夫,真正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王雯 昆明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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