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云南省消防救援队伍抢救和保护财产达8.78亿元

时间:2024-07-17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贺莹 曾可

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和国家消防救援局统一安排,今年6月,云南省总队、支队、大队三级消防救援队伍已全部加挂“消防救援局”牌子,全省消防救援事业进入新阶段。

7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消防安全形势新闻发布会,就全省消防安全形势作介绍。从会上获悉,上半年,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3.19万起,平均每天接警出动177起,累计出动人员32.78万人次、车辆6.7万辆次,抢救和疏散转移被困人员7541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8.78亿元;圆满完成昭通镇雄“1·22”山体滑坡救援、昆明晋宁“4·12”森林火灾扑救、曲靖麒麟“6·08”强降雨排涝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

今年2月至5月,面对省内旱情,消防救援队伍共参与处置各类森林火情389起,运水送水1.73万吨,解决群众饮水问题26.22万人,缓解农作物旱情1.04万亩。

上半年,全省共接报火灾1.18万起,亡39人,伤40人,直接财产损失8608.74万元,火灾四项指标同比“三降一升”——火灾起数有小幅上升(上升2.61%),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当前,消防救援队伍正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已出动抗洪抢险191起。

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马涛介绍,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呈现“四个特点”,其中,火灾分布与经济社会活跃程度呈正相关,“小火亡人”火灾仍是主要特点,生活用火不慎、电气故障、吸烟和遗留火种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生产加工、电动自行车、仓储物流等领域火灾需引起重视。

为此,全省消防救援队伍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先后开展了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等行动,共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431家,通过媒体曝光隐患2713条,督改火灾隐患10.2万余处,查处违法行为50563起,畅通消防车和疏散通道7.8万余处,有效改善了全省的消防安全环境。

积极营造便民利企良好营商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统一,深入落实省政府“放管服”要求和总队优化营商环境“十八项措施”。近日,还出台了《云南省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了“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在三大类22项具体消防违法行为中的适用情形。

不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依托昭通国家级训练基地承办2期全国水域救援技术教练员培训,联合省体育局举办第四届“云上”救援技术交流活动,吸引法国、马来西亚等5个国家和国内14支队伍来滇参赛。面对当前严峻的洪涝灾害形势,与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强化信息共享、灾情会商和预警联动,不间断开展执勤备战抽查和实战演练,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全面夯实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基础,在城市消防救援站保护范围外的1134个乡镇(街道)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简称“一队一站”),担负城乡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任务,目前全省已挂牌成立776个。(贺莹 曾可)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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