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制定19项改革制度 全方位创新激活林草体制机制

时间:2024-07-15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杨婧瑶

据7月15日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消息,近年来,云南省林草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共制定19项改革制度,全方位创新激活林草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不断巩固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推深做实林长制。全面建立五级林长组织和责任体系、三级督察体系、林长制考核体系、源头网格化管护体系等4项基础体系;建立林长会议、林长巡林、林长制督察、信息工作、部门协作、林长制考评及激励办法等7项配套制度,全面实行发布总林长令、林长+森林警长、林长巡林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林长提示单(函)、林长履职述职、工作调度等6项工作机制,让林长制规范有序、高效运行、落地见效。

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云南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结束后,先后印发《深化林业改革专项方案》《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目前,省林草局正在抓紧制定《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2016年以来,全省聚焦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全面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林场个数、事业编制数“两减少”,林地面积、森林蓄积、职工工资“三增加”的阶段性成效。全省国有林场由203个优化整合为142个,国有林场职能全部转为生态公益保护。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生态保护空缺分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国家公园创建,努力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截至2023年底,全省划建自然保护地333处,总面积546.3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4.26%。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4处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西双版纳和昆明两处国家植物园纳入《国家植物园体系布局方案》。香格里拉国家公园设立、亚洲象国家公园试点建设和西双版纳国家植物园创建正有序推进。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建立湿地认定制度,截至目前,全省认定重要湿地37处,其中: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3处、省级重要湿地29处,初步构建起完整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出台省级湿地保护规划、九大高原湖泊“三区”湿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湿地公园管理评估规范,开展《云南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湿地保护管理。

林草重要改革试点有力有效。有序推进林业碳汇试点、森林经营试点和林业综合改革试点等3项重要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普洱市宁洱县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工作,摸清森林碳汇家底,积极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关键技术、经营模式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林业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深入开展森林经营试点,出台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导意见,5个国家级和11个省级森林经营试点示范顺利推进;积极推动普洱市林业综合改革试点,现已全面启动20项改革试点任务。

经过近10年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基底不断夯实。全省森林面积3.18亿亩,森林蓄积21.4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25%,分别居全国第2、3、4位。林木植被碳储量达11.7亿吨,占全国10.9%,居全国第一;有效保护38种极度濒危野生动植物,数量居全国第一;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0.17%,提前实现“十四五”目标;全省林草产业综合产值达4588.50亿元。(杨婧瑶)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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