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以深化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多措并举,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结合县情,完善《双柏县林业和草原法治政府创建实施方案》《双柏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林业法规政策汇编》《林业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结合“法治宣传月”“世界森林日”“爱鸟节”“湿地日”及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法律七进”,真正使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强化队伍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全县共有503万亩林地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1490名护林员人人有责任区、山山有责任人、森林管护无盲区无死角,管护全覆盖;全面推行“林长制”,把落实“林长制”作为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重大举措;强化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防治率达100%,无公害防治率达100%;按期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任务;全面加强绿孔雀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各级专家人才资源支持,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强化防范措施,提升保护能力。始终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实行“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和护林员包地块”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机制,全县共组建扑火队100支、共2630人,扑火队员全覆盖乡(镇)、村(社区)、国有林场区,经常性举办扑火队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实现了连续38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有效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案件查处,做实以“处”促“护”。强化执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破坏林木林地资源的案件。一年来,共受理滥伐林木、盗伐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林业行政案件68件,查处林业行政违法人员68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71.3万元。通过案件查办,既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又让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案例式针对性普法”教育,使群众法治观念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李世鸿)
(责任编辑: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