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美丽云南建设”2024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晶晶介绍保山有关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保山市始终把握“保护”的核心要义,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持续巩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
2023年5月,保山市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9个地区之一;被生态环境部表扬为“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的31个地区之一;2024年1月,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表彰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保山市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序推进系列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145件,整改完成率96.6%;2022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140个,整改完成率77.9%。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28批64件,截至目前,已办结30件,正在办理34件。着力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坚持信访办理、日常监管、专项执法“一手推进”。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环境污染投诉818件,全部办结,及时受理和按时办结率100%。
强化保护修复,筑牢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推进“两山”转换,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思路,稳妥有序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生物医药等高黎贡山特色产业。通过有效管护,高黎贡山成为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典范,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评估达到最高Ⅴ级安全等级,纳入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格,是云南省唯一入选的保护区,在全省50个生态监测基础较好的保护区中排名第一。
强化综合施策,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保山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6个方面42条整改措施,建立完善“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3项工作机制,举全市之力综合施策、系统治理。通过综合治理,东河流域治理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东河水质持续向上向好,2023年,沙坝国控断面水质为Ⅱ类,叠水河桥省控断面、石龙坪断面水质为Ⅳ类,阶段性整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贺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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