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之外”需监督

时间:2024-06-12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张力

近年来,多地相继出台了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释放出反腐不断加强、延伸的信号。

“八小时之外”一般指工作时间之外。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八小时之外”属于下班时间、私人时间,“和朋友打打麻将不要紧”“娱乐一下很正常”“酒喝得少只开车一小段距离没问题”等等,甚至有的党员干部像“变了一个人”肆意享受“自由时光”,殊不知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和错误的认识,让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从近年曝光的很多典型案例来看,不少党员干部因为“八小时之外”对自我管理不够严格,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甚至沦为阶下囚。

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作风本色不止体现在工作中,“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更能体现出党员干部的真实作风和德行。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如果不拘小节、粗俗无赖、行为放纵,甚至认为这是一种个性和“真性情”的表现,那么只能说明道德修养缺失。如果流连歌厅会所、沉溺酒场牌桌、混迹三教九流、热衷攀炎附势,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混得好”的表现,那么只能说明其生活作风有问题和价值观的扭曲。

工作分八小时内外,但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党员干部身份不会变,无论何时都要把准界线、原则,切记不可越雷池半步。当然,党员干部并非不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和时间,“八小时之外”正常的娱乐放松、人际交往、兴趣爱好都是生活不可避免和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应当好好利用“八小时之外”,多锻炼强健体魄,多陪伴家人增进感情,多阅读学习提升理论水平,不断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涵养高尚的道德情操、锤炼坚定的党性原则。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八小时之外”监督不可缺位。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检查,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间节点,创新监督手段,提升监督质效,对违纪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处理,引导党员干部用好“八小时以外”的时间,不做“两面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把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

监督在外,修身在内。“八小时之外”的修行,最终要靠党员干部自己。党员干部要加强“八小时之外”的自我管理,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张力 晋宁区委组织部供稿)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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