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十字会一行到保山市等地调研红十字工作

时间:2024-05-27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5月20日至24日,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加坤率云南省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筹资财务部到楚雄州、保山市和大理州,就红十字人道资源动员和基层组织建设、高校红十字工作、冠名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等工作开展调研。

在楚雄州红十字医院、大理市红十字第一人民医院和祥云县红十字医院,调研组认真了解冠名医院开展人道救援和救护、医疗救助、宣传普及“三献”知识等情况,了解州、县(市)红十字会加强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情况,提出冠名医院要珍惜好荣誉,切实维护冠名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的声誉和形象;要贯彻好政策,遵守和落实《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等各项政策要求;要使用好权利,依法依规争取和用好冠名医疗卫生机构享有的各项权利;要履行好义务,积极有效地承担红十字会委托的人道服务工作;要发挥好作用,努力为推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冠名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红十字人道服务工作的管理,与冠名医疗卫生机构签署规范性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并制定有效的制度、措施,指导、检查、监督冠名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冠名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保山学院、大理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调研组认真了解学校传播中国红十字会法和国际人道法,宣传人道精神,开展生命教育,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倡导“三献”,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情况,提出要突出大学阶段红十字工作重点内容,发挥红十字工作育人作用,促进青年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和隆阳区板桥镇、青华街道,调研组实地考察了红十字救护站、博爱家园项目、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建设管理和作用发挥情况,对基层红十字组织规范化建设给予指导,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在保山市红十字会召开的座谈交流会上,调研组对保山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工作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下步工作提出建议,表示要始终确保红十字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红十字法律法规,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做好募捐筹资工作;要充分发挥保山市地缘优势和红十字会民间外交优势,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开展红十字会对外交流与合作;要坚持以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为工作目标,切实把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要严格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云南省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供稿)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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