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诚信药店’后,我们对药品的进购、质量管理、陈列、销售、文明服务、店内环境卫生更加注重,只有做到最好,才配得上这个称号。”在南涧益康堂大药房,可以看到,营业场所整洁明亮,标识明显,张贴有服务公约、投诉举报电话;从业人员着装规范整洁,药师持证上岗,礼貌待客;药品分类、分区整齐陈列,特殊药品专柜存放。
据了解,为加强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2023年3月,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开展,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始创建“诚信药店”“示范药房”,创建时间持续一年,经过宣传动员企业广泛参与、企业按创建标准自评、监管人员对申报企业现场核查打分评定等流程,最后,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10家药品零售及连锁企业被授予“诚信药店”称号,11家医疗机构获得“示范药房”称号。
南涧益康堂大药房工作人员介绍,在开展示范创建过程中,他们充分落实药品管理相关要求,从药品采购、验收入库、陈列销售等全过程进行管理,确保日常管理到位,风险排查到位,台账记录到位,并主动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示范药店的创建,督促我们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加以执行,如实登记温湿度记录、含麻黄碱类药品销售记录、拆零药品销售记录等,规范购进、维护、陈列药品,时时整理店内环境并加以保持,不断提高药品服务水平。”
在荣获“示范药房”称号的南涧县中医医院中药房,了解到,在“示范药房”创建过程中,南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经常采用现场、电话沟通等方式对他们进行认真细致的指导、帮助,通过努力,最终创建成功。“我们将从药品经营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规范管理,在全县起到真正的示范带头作用。”中医院的负责人说。
南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何映涛介绍,南涧县通过“诚信药店”“示范药房”创建,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自我管理,同时打造全县药品经营的模范和标杆,以此带动其他药品经营企业整体上一个台阶,给广大群众创造了一个杜绝假劣药品、安全的用药环境。下一步,南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实施动态监管,注重对“诚信药店”“示范药房”进行重点考评,对监管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达不到标准的将摘牌。持续提升全县药品经营的整体水平,控制用药的不良风险,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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