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果‘千房同膜、千子如一’,石榴籽紧紧相依、共生共存,比拟着中华各族儿女和衷共济、团结向上的生动局面……”
“我们金龙社区作为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推出的‘清廉村(居)’首批建设点,不断厚植新时代廉洁文化,以清风‘浸润’民风,按照建设团结和美金龙社区的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情具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枢纽的特点。境内居住有汉、藏、纳西、傈僳、彝等25个民族,全市常住人口18.6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4.73万人,占总人口的79%,这里是“滇藏茶马古道”要冲,是滇川藏三省区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之大者”,是全党全国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把稳定作为落实“四件大事”中的首要政治任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和涉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2023年,香格里拉市荣获“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市”,市委书记赴北京在现场接受授牌。
早在2019年,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就被迪庆州委、州政府评为“迪庆藏族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单位”。为持续探索完善做实做细政治监督的方式方法和有效路径,不断探索全面从严治党路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样板。近年来,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对照省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要点,以清廉香格里拉建设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为抓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各环节。
党建引领,教育铸魂,催生“民族团结之花”在机关“萌芽生根”。坚持党建领航,市纪委监委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基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与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不断强化教育,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扎根“基层土壤”中积蓄能量。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学习工作中,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三会一课”主题学,形成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共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格局。
强化监督,发挥职能,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在心中“蓓蕾含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谱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篇章中,积极面对各种挑战,行动更加坚决,围绕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政治监督。为确保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政治监督工作的通知》,以“四件大事”及市委“三个着力”、破解“五大难题”、实施“十大工程”为切入点精准监督。2023年,政治监督推动解决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发放不及时、乡村保洁员工资未发放等多个影响民生问题,通过主题教育调研及日常监督督促7个乡镇收回集体经济本金及滚动资金595.8966万元;回复廉政意见2098人次,把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不断用铁纪作风护航涉藏地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擦亮利剑,雷霆震慑,护航“民族团结之花”在全市“迎春盛开”。截至目前,三届市委通过已完成的七轮巡察,共对35个市直部门,6个乡镇,37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市纪委监委坚持案件查办雷霆震慑常在,对信访件及查办案件中相关涉藏工作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注重对党员涉嫌民族工作相关案件的查处,2024年,涉及相关案件1件1人正在查处,对4名相关责任人已启动问责程序。
完善机制,多方协同,浸润“民族团结之花”在雪域“芳香永驻”。为建立新时代民族工作、涉藏工作政治监督长效机制,市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政法、民宗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监管贯通协调、同向发力。并充分发挥“2+1+1”联动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选差监督的统筹衔接,增强政治监督工作协同性、有效性,确保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涉藏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以清廉香格里拉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为契机,不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企业这五大“清廉单元”建设,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良好廉洁氛围。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关键点是同心致远、聚力前行。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巩固民族团结根基,在实践中持续健全完善,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边疆稳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让“石榴籽”抱得更紧更密,谱画出民族团结进步更大“同心圆”。(杨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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