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绿化美化行动是云南省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战略的重要抓手,自云南省委、省政府作出开展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后,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迅速行动,同步推进绿美保山三年行动。聚焦“城市、社区、乡镇、村庄、交通、河湖、校园、园区、景区”九大领域,有力有序推进绿美保山建设。
工作推进过程中,保山市坚持规划引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先干三年、瞄准十年”的绿化美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保山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科学编制了保山市绿化美化十年规划、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了绿美城市、绿美乡村等7个专项方案和9个专项管护意见,印发了两批主要乡土树种目录、乡土树种质量地方标准、绿美建设导则和植树指南,形成了“1+1+7+9+4”的政策体系,为科学推进全市城乡绿化美化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
全面提质增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见缝插绿、能绿尽绿”的思路,围绕“把树种在群众身边”的要求,统筹专项牵头部门,对绿化专用地块、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以及围栏、墙面、屋顶等零星地块和空间全面开展摸排。2年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累计新增绿化面积601.9万平方米(超9000亩),完成植株135.9万株。其中,2023年完成绿化面积348.33万平方米,植株64.35万株。
发展“绿美+”经济。保山市始终坚持增绿与增收并举,积极探索“绿美+”经济发展途径,在狠抓提升城乡颜值的同时,着力推动“绿美+产业”融合发展,将绿化美化与庭院经济、苗木经济、特色经济林果、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引导发动群众发展特色果蔬、花卉、药材等产业和乡村旅游业,相关产业2年来实现产值203.5亿元。
践行典型引路。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建设以绿道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拆临拆违为重点,腾退公共绿化用地,不断增加绿地空间。绿美乡村建设重点开展“三拆”“三清”专项整治,增加公共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因地制宜打造“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
下一步,保山市将大力实施“见缝增绿”,持续发动全民参与,共同厚植绿色生态建设底色,逐步将绿化工作的重点由“栽”转向“养”,大力推动共建共管、共同爱护和维护的氛围。(贺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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