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16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24-04-02来源 : 中国网七彩云南作者 : 李明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16条措施》(以下简称《16条措施》),明确构建以“幸福里”社区为龙头,以零工市场、“家门口”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四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更好地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拓宽城乡劳动者增收致富渠道,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16条措施》重点围绕引导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功能、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夯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等五个方面,明确工作措施。

构建“党建+就业”一体化工作格局,配齐配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充实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人员,明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推广打造“幸福里”社区就业服务新模式,解决产业发展、企业用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三难”问题;在各县(市、区)建设1个以上标准化零工市场,建成N个零工驿站,形成“1+N”零工服务模式;共建联建一批覆盖城乡社区的基层就业服务站点,加快建成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形成“15分钟就业服务圈”。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筹集岗位信息,开展精准推送;摸清需求,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及创业帮扶;推进政策兑现,落实就业援助等三大就业服务功能。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标准、对外服务标准,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强化精准服务、便利服务,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加强业务经办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培育职业指导师队伍,积极探索“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建设,建立就业帮扶分色管理台账,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支撑。

《16条措施》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政府抓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联动,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要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要深化作风建设,用实用好“铁脚板+大数据”服务模式,把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真正打造成为“打基础、利长远”的民生工程、暖心工程。要营造良好氛围,用群众喜闻乐见、鲜活易懂的语言阐释惠民政策措施,鼓励基层就业服务改革创新,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李明)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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