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启动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时间:2024-02-07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杨帆

为有效提高案件质量,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云南法院决定从2024年至2026年在全省法院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行动”)。

通过三年行动,云南法院将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和云南实际,能有效监测、分析、管理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为基础的云南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到2026年,云南法院“26+N”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均衡发展、同步向好,推动云南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行动中,云南法院坚决落实“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的要求,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做实做精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通过坚持质量优先,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基导向,齐抓共管,担当作为,实事求是,科学管理,压紧压实案件质量主体责任,激发法官和审判组织责任意识,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形成“一把手”重点抓、分管院领导主要抓、部门负责人和承办法官具体抓的案件质量管理格局。

行动将从全面加强诉源治理,扎实提升审判质量,科学提升审判效率,有效提升审判效果等四个方面来抓好落实。通过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做实全链条调解,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健全保障激励机制,全面加强诉源治理。通过强化自我管理,压实院庭长管理责任,规范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运行,加强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对口监督指导管理,实施案件质量检查工程,开展随案评查等,扎实提升审判质量。通过正确处理效率与质量的关系,加强均衡结案,盯住办案系统迭代升级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深度运用两项重点工作,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科学提升审判效率。通过抓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注重协调多方力量解决矛盾冲突,健全涉众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树立实质解纷工作导向,强化释法说理和群众工作,深化司法公开,落实信访责任制,有效提升审判效果。

行动要求全省法院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和正向激励。要将“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分管院领导的条线责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形成推动案件质量提升的强大合力。各级法院要对标对表,因地制宜细化具体落实措施,以更细化的目标、更实化的任务、更硬化的措施,把短板补长、弱项补强,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杨帆)

(责任编辑:孟君君)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