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口法院)召开涉外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口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宏在发布会上介绍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陈宏介绍,2023年3月,河口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涉外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旨在打造集调解、诉讼、仲裁“三位一体”多元化解平台。该中心设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满足河口县3000余家企业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被列为河口县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自成立以来,共受理民商事纠纷72件(涉外纠纷16件),委派调解59件,成功调解36件。并通过三项措施做好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坚持规范高效 努力做到“一站通办”
河口法院结合涉外民商事纠纷特点,制定出台《涉外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工作规则》《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文件,明确调解中心的工作原则和流程规则,不断筑牢多元解纷根基。
制作特邀调解组织名录和特邀调解员名录,方便诉讼当事人查阅和选择,加强调解中心运行透明度。积极打造与一流的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相适应的诉讼服务体系,打造司法服务“门诊大厅”,轮流安排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的年轻法官助理到中心坐班充当“导诊员”,负责对案件进行程序分流、案件流转、内外协调等工作,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为其推荐仲裁、调解等不同的“最优解”。在中心放置诉讼服务一体机及自主服务终端,实现自助立案、网上立案、打印文书、查询案件流程、缴费、文书送达等功能,做到“一站通办”,实现人民群众只进一道门、最多跑一次、无必要不跑的司法服务模式。
构建“三位一体” 努力做到“一站化解”
河口法院以调解中心为集成点,推进创新涉外民商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搭建平台,与云南省贸促会法律部签署合作备忘录,引入昆明启航商事调解法律服务咨询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工作室等9家调解组织进驻中心。聘请河口县辖区多家知名企业代表为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现有特邀调解员17人。协同人民银行河口县支行成立央行法律服务站(外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站,与31家单位建立27个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构建诉仲调“三位一体”新格局,探索实现与调解组织、仲裁组织的共享、共治新局面,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定制式”多元解纷服务。
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依托,打造线下线上“双线”联动的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自成立以来,中心化解纠纷成果显著,多元化解阶段案件平均用时15天。
加强内部挖潜 提高专业化水平
涉外司法人才队伍是涉外司法制度竞争的核心,河口法院紧紧抓住这一核心,建立涉外、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速裁审理团队,团队配备员额法官5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若干名,审判团队围绕主审法官形成“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团队模式。执行案件由执行局成立专项执行小组,实现涉外、涉自贸区案件“审判团队+执行小组”审判执行工作大格局。
通过专项审判、集中审理等方式,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作用,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地审判。组建RCEP规则及争端解决机制学习研究小组,研究涉RCEP具有前沿性和典型性的法律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与红河片区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适应的司法保障机制。(杜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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